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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夏天,作文篇1
记得这一个夏地,我六年级刚毕业,我就归奶奶家了。可是我刚入门,电话就响了一望是爸爸的。我口想坏了爸爸确定跟奶奶说我有阑尾炎不让我吃凉的货色;还要让我每天跳半小时的舞,跳完吃药。这时奶奶抬下电话。
奶奶说:”昔天你不必跳了,你刚回来,肯定很乏,先劳动一会儿。“说完就给我卧饭往了。
那个夏天我特别辛苦,练功练的.我腰也伤了。但我只要瞅睹奶奶我就很开心。
姐姐后来也在奶奶野了,她天天背责我的练功,过后我不想练了,太苦楚了,然而姐姐说:”你假如不练过功上多少个月就记了,你当初不刻苦,未来就必须享乐必需练,不练就不能博得竞赛了。“说完我下定信心练了一会儿,奶奶走了出去说:”先把药吃了再练。“尔跟奶奶说:”奶奶这药十分甜,我能不能不吃,我病以经恶了。“奶奶说:”你昨天说啥也得把药吃了,你在不吃我给你爸击电话了。“我说:”我吃还不言么?“
过了很长时光,我比赛得了二等奖,我无比启心,这是我几个月的辛劳换去的。 我特殊酷爱跳舞小时候只有有音乐,我就能够表演舞蹈。
以前我的竖叉和横叉皆下不去,但是现在我下腰、竖叉和横叉都能下去了,老师表彰了我,我异常开心,我必须谢谢奶奶和姐姐辅助;我不能自豪,必定要持续尽力,添油!
那个夏天,作文篇2
夏老是那么酷热,但又有什么能助我打消那丝闷暖的气味?
这时尔未经被车碰到了地上。
“你给我站住,撞了人就想跑呀?”在我摔在高空上的一霎时,只有妈妈那瘦小的身影含混的呈现在面前。只睹妈妈疾速地在我身上扫描了一遍,就边叫着,边向一辆摩托车小跑去,从上面拽下一集体,死死地揪住不放。
那是一个染着“金黄狮子头”的大哥哥,一只耳朵上钉着二三个亮闪闪的耳钉。点对妈妈的逝世抓不置,他仿佛绝不害怕一只有力的手掌顺手就向妈妈一拉:“你有病啊你?抬启我!”
妈妈极不甘心地向撤退退却了两步。显然,妈妈被这从天而降的攻打伤到了。妈妈稳住了足步,向前迈了两步,单手持续牢牢地捉住那人的胳膊,狠狠的眼光一直没从那人身上移开。她登时如头被激怒的豹子,怒吼着,咆哮着:“撞了人你还有理啦?实没学养!我告知你,你必需得跟我往病院,我父儿要是有个三长两欠,我跟你没完!”说着,就拉着那我的胳膊晨我这边赶来。而那人却被妈妈的举措吓坏了,奋力地摆脱了妈妈的双手,降荒而遁。
在我的印象面妈妈似乎是第一次领这么大火。
顿时,伤口就红了我半条牛仔裤,我忍不住疼疼,放声喊了没来,妈妈望着那伤口,眼眶皆匆匆潮湿了,恶像被撞的是她本人一样。
她跟一个路己将我抬入邻近的一野诊所后,就一直用手在我的伤心边扇着风,想用一丝丝清凉去帮我慢结一下痛苦悲伤。但在这个时候,妈妈竟然记了——她始终拿着把小扇子……
妈妈用手扇出的风,简直不一点凉意,但在这个燥热的夏天,妈妈所替我干的事,就如一棵绿荫枯萎的参天大树种在我的心坎……
那个夏天,作文篇3
我长大了,这一点不仅可以从身高体重上看出来,而且从我待人接物上也可以看出来,我长大了。
从爸爸在我初中的时候带我去练习游泳开始,我的身高就有了“质地飞跃”。小学时候比别人矮半个脑袋的我,随着年纪的增长和游泳的锻炼,我开始比别人高出半个脑袋、一个脑袋,长到高一的时候,我就已经有一米七了。高一的时候,我有一个学期长胖了十斤,当然,即使没有长胖十斤也可以单从身高上看出我长大了。一米七的个头让父母总是欣慰女儿已是婷婷,已是个大女孩了。
十五岁时还只看出我个头儿长了,还看不太出来别的什么。等到了十六、七岁,我心理上的变化以及我在待人接物上的变化已经可以明显的看出来,我长大了。妈妈是这样说的,“这两年你真的是长大了,不仅会帮我做家务了,而且还没那么任性了”。十六岁之前的我,在家里就是一个小公主,“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吃不得一点苦,游个泳回来就饿到吃五碗饭,吃完饭就往沙发那一躺,从没想过要去帮妈妈洗几只碗,更没想过要去帮妈妈拖个地,爸爸使唤一下就气鼓鼓的像个气球,大人们开口说两句就哇哇哭,一点也不像个高中生,一点也没有从小学初中的状态中成长出来。等到十六岁一过,兴许是青春期的惆怅影响的,我整个就换了一个人似的,既能体谅父母之辛苦,又能解救父母于难处。在学校里更是乐于助人,成绩蹭蹭蹭地往上攀升,连老师家访都带来了所有老师的一致表扬。到了十七岁更是,既是勤奋刻苦的高三学生,又是艺术特长生中的拔尖学生,不仅拿到了三所理想大学的艺术生通知书,还把文化成绩提高到文化生的水平。
再过几天我就要过十八岁生日了,这一次生日,我不打算和同学出去吃喝玩乐了,我打算叫上我的两个知己,由我自己掌厨,给爸爸妈妈还有我的好朋友们做一顿十八岁的大餐!怎么样,我是不是长大了?
那个夏天,作文篇4
还是那个夏天
我叫程景依,大家都叫我依依。
那个夏天,我们班转来一个男生,他叫陈博逸。长得很好看,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挺挺的鼻梁,樱桃小嘴,还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像一个漩涡,一不注意就会掉进去。是众多女生的白马王子。
我也一样。那天,一个人回到家,面对这冷冰冰的屋子,心中倍感孤独。我已经习惯这种孤独,爸爸妈妈总是工作很忙,经常出差,所以家中只有我。我失落的走在大街上,忽然撞到一个人,没站住就摔了下去。我正准备接受被骂的心理。“难道程景依同学撞了人不说对不起吗?”我抬起头,原来是陈博逸。“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他向我伸出手,把我拉了起来,之后还请我吃了饭。就这样我们成了好朋友。
之后我便借着朋友的身份和他一起玩,我叫他逸,他叫我依依。
那天逸和我说他喜欢隔壁班的班花穆曦。穆曦确实漂亮。我说逸既然喜欢就去追呀。逸问我有喜欢的人没有,“有”。他说依依喜欢就去追呀,“可是人家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上课了,逸回到了自己的位置,我也走了。第二天,同学跟我说逸和穆曦谈恋爱了,我去问逸,他说是真的。
之后,还是老样子。
慢慢地,我的家庭面临破碎,我也变了。乌黑的直发染成了五颜六色,还减了西瓜头,衣服仔裤上有洞,还打了耳钉,又抽烟又喝酒。经常出入网吧,ktv。唯一不变的是逸这个朋友。同学们说,穆曦和逸分手了,我没感到惊讶,因为我是一个废物,不配为逸操心。他劝我不要自暴自弃,我没说什么,沉默的走了。他拉住我说,其实依依是个好女孩,不应该这样,依依要相信自己,不要因为那些原因而变得这样陌生,每个人都要经历些什么让自己变成熟,依依不能被打败。我愣了一下,突然转过身抱住了他。我说逸你知道吗,我的爸爸妈妈要离婚,他们离婚之后我该怎么办。“依依就想办法不让他们离婚呀,要相信自己”。“嗯”。
之后不知什么原因我的爸爸妈妈又和好了,我又变回了那个乖依依,陪伴我的还是那个逸。
又是一个夏天,我向逸告白了,逸居然说他早就喜欢依依了,我很高兴。
又是若干年的一(精彩美文 )个夏天,我和逸已经毕业了。他越来越帅,我也因岁月而长成了美好姿态,越来越漂亮。
我相信我们会一直幸福下去。
就像当年那个夏天,那个青涩的女孩和那个懵懂的男孩。
那个夏天,作文篇5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12岁了。儿时懵懂、无知、调皮的我,现在已变成了一位沉着、知识渊博的少年了。我12岁了,我已经长大了!
我长大了,不再调皮了。小时候,我异常调皮,几乎和小猴一样。一会儿上窜,一会儿下跳。现在,我已经长大了,我不再那样顽皮了。我能坐下来安静的读书写作了。
我长大了,不再软弱了。小时候,我软弱的没法说。一见到“陌生人”来我家,我便会哭闹,以为那是坏人。现在,我已经长大了,不再那样软弱了。我学会了坚强的面对生活。俗话说的好:“女儿”有泪不轻弹。我要给女同胞争光,争做现代的女英雄!
我长大了,不再胆小了。小时候,我是一个胆小鬼。怕黑、怕老鼠、怕狗、怕一个人在家……这些全是我小时候的糗事!我长大了,不再是曾经的胆小鬼了,现在我不怕黑、不怕老鼠、不怕狗、不怕一个人在家……现在我“天不怕,地不怕”。告别了过去,我不再是胆小鬼了!
我长大了,不在爱哭了。小时候,我只要见老爸老妈不开心便情不自禁地以为一定是我的错使他们不快乐,想着想着我便会大哭起来。为了不让我哭,老爸老妈便一进门就笑。唉,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呀!现在,我长大了,我不会因为一些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儿伤心哭泣。现在笑是我的招牌。不管开心不开心我都会笑对人生!
我长大了,不再不孝敬父母了。小时候,我不孝敬父母,整天惹他们生气,还动不动就向他们撒娇、发脾气……唉,现在想想,我小时候真是不懂事,总是惹他们生气。父母多辛苦呀!整天要上班,早晨还要早早起来为我做早餐。现在,我长大了,我要好好孝敬父母。我要让他们开心过好每一天,以我小棉袄的力量我一定能成功,我要深情的对他们说:“爸爸,妈妈,你们辛苦了。我爱你们!”
岁月的花朵在尽情的开着;小树的年轮在一年年的加着;我在一天天的长大着。
我12岁了,我长大了。长大的感觉真好!
那个夏天,作文篇6
盛夏,一阵带着花香的热风恹恹地吹来,天边的白云也显的无比庸倦和懒散。它热烈,舒张,它躁动不羁及不安分。它细腻,引来了蜂蝶曼舞,莺燕娇啼。
夏天真正的到来了,天气也开始闷热了。也许是因为出生在夏天吧,我对夏天情有独终,也就不觉得夏天躁热了。也许夏天也是对人的一种考验吧,考验你在烦躁环境中的严厉,考验你的耐心,考验你的身体的承受和适应能力。
夏天的午后亦是最美好的,走在浓密的树阴下,也就不觉得汗流浃背了,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释然。阳光可以从树叶的间隙里洒下星星点点,有几个男孩在远处打篮球,那叫喊声离我好远,知了的叫声与周围的声音相得益彰,似乎是天籁之音,我默默享受这一切,真的有有了种回归大自然的念头。这是个少雨的夏天,夏日里没有雷雨就好象冬天没有雪,仅仅给人温度的差异,这让我感到无比惋惜!曾经在别人的博客里看过一段话:稚嫩的柳芽因为春风而倍显生机,彼伏的蛙鸣因暴雨更加悠扬,泛晕的红叶因秋霜而妩媚,弯曲的松枝因白雪更显傲骨,日志也都溅上了季节的痕迹,它不需要用岁月的流失而浆洗,因为岁月的轮回总能在它的上面再次涂抹上一层崭新,这才是季节!
是啊,这才是季节!
夏天的风让我感觉是甜的,伸出舌头舔一舔,感受夏天的味道,突然我很感谢夏天,感到自己无比的'幸福,尝到了糖果般甜蜜的夏天。夏天的骄阳,抹去了春天的温柔,叶子最美,伸展开躯体,迎着灼热的阳光,显出生命的辉;夏天是酷热的,狗张开嘴巴,吐吐舌头,释放了热量,趴在树阴下听知了的演唱。蝴蝶,青蛙,蜻蜓一点也不怕热,感受着夏天的甜!
夏天的热不带任何感情,叫人心声烦躁。夏日里没有爱吗?不,夏日的夜晚,天的泪化为倾盆大雨,伴着闪电,协着雷鸣,这是一种畅快淋漓的爱,无拘无素的歌。夏天似乎可以隔绝一切好的坏的,雅的俗的,忠的奸的,黑的白的,如此,而变的超凡脱俗。
郭敬明在《夏至未至》中的一句“那年夏天,早就死了吧?”令我为之一震,不,夏天不会死 。哪个让人们既怕又爱的季节:哪个带有绮丽色彩的季节;哪个汇集田地间最美妙声音的季节;哪个让女孩欣喜又担忧的季节。永永远远地存在!哪怕生命中所有记忆都已不在,我也会记得夏天!只要我们让它在,它就永远不会死去。
生命,不可能没有灼热,惟有夏日缤纷,惟有夏日多彩,惟有夏日火红的热!
明年夏天,后年夏天,人生中剩下的所有夏天,我都要伸出舌头舔一舔,用牙咬一咬,品尝那糖果般甜蜜的夏天。
那个夏天,作文篇7
多年以后,我怀念着这个走向梦想的起步,那些个孩子从年幼无知到而今的成熟稳重,得到的?失去的?都回事我们怀念的曾经
多年以后,我们会有事业,会有伴侣,可是那些个陪我们成长的人有在何处有了新的朋友?会不会和我一样怀念曾经的往事?我们的誓言,我们想要一起成功的梦又会在哪里?
会不会有那么一个时间囊:我们的梦想,我们的故事,我们的一切的一切都存档这,多年以后我们一起慢慢解读。那是我们不用问:"你后来过的怎么样?"只需陪着一起回想我们的那些日子,也不想你多年以后再见时问我:“你最近好吗?”因为在记忆的你永远都是那么美好,我希望在你心中我亦是。
孩子会长大我们从奔二后又冲向三十,或许我不该这么感伤,只是离别的人有怎会有愉悦的心情去想之前我们说过的梦想的美好,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离别亦是希望你过的更好,梦想在美也不及离别之情的感伤,黎明前的曙光总是最难熬的时刻。友谊之光总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在黑暗中匍匐前进。
我不敢告诉我的朋友们我害怕前进,害怕没有他们我会如何解决困难,害怕我们的友谊会在时间的消磨下渐渐消失,因为我知道他们也有和我一样的心情,可我们却一致决定勇往直前,因为我们还年轻,我们不应该只停留在一个地方,我们不能让我们的有友谊在害怕中渐渐失去了光辉,我们的幸福应该在不远的将来一起携手走向成功。每一次看完一部青春励志剧我总会有想前的勇气即使是假的我也会相信,因为我也有那么一个梦:用我的青春换取一次轰轰烈烈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这句在ktv中已被我们唱了无数遍的歌词,亦是我们共同的理想,它在我们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亦如我们的友谊在我的生命里留下深深的脚印。这首歌也在那些年里留下印记。高考的大关亦不会是我们的羁绊,这个夏天永不褪色,这些孩子在这里成长,那些陪我们走过的老师亦是我们永远难忘的人!
朋友离别时为了更远,愿我们一路顺风
记得你对我的承诺:当我30岁生日是你将送我一架那时最贵的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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