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读后感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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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读完书后,写读后感能帮助我们巩固所学的知识,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建立阅读的框架,提升信息处理能力,以下是一团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爱玛》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爱玛》读后感8篇

《爱玛》读后感篇1

?爱玛》是简·奥斯丁一部优秀的反讽基调格外浓厚的小说。《爱玛》中反讽手法的运用不同于《傲慢与偏见》。在这部小说中,我们见不到像伊丽莎白和达西那样的才智过人、语锋犀利的讽刺主体。应该说女主人公爱玛是作为一系列反讽的对象或牺牲品而存在的。而反讽的主体这一回是由作者和读者联合起来充当的。小说通过爱玛的一个个主观臆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挫败演绎了爱玛从幼稚走向成熟、最终得到幸福的.故事。由此可以看出,这部小说的反讽特色不是体现在语言上(或不完全如此),而主要体现在小说的结构中。因此,结构反讽手法的运用在小说中占突出地位。

在小说的结尾,爱玛不再创造她自己想象的世界。她被迫在自身之外的现实世界中找到一个位置。这也是奥斯丁小说大部分女主人公的命运——她们必须被拽回到现实中。爱玛想象的世界一次次被现实所穿透:第一次是艾尔顿向她而不是向哈丽叶特求婚;第二次是弗兰克·丘吉尔与珍妮·费尔法克斯订婚的消息;最后哈丽叶特向她表白了对奈特利的爱慕。这些事实使爱玛成为她自己错误判断的讽刺对象。爱玛经历了痛苦的自我发现过程,这也是她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爱玛完成了自我。当她最终得到幸福时,反讽也开始消解。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或许没有哪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相形见绌。这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时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爱玛》读后感篇2

看到有些书友指责本书翻译腔太重,作为一名翻译工作者,我忍不住要站出来替同行鸣冤。翻译尤其是文学翻译,不仅仅是传达文章的意思,更是要将作品风格、异域文化传递给读者。换句话说,同样意思的句子,由于各国文化及思维方式的不同,表述出来可能会大不一样,而不仅仅是语言种类的差异。所以,文学翻译作品带上翻译腔其实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也正是其魅力所在。就像意大利披萨要是传入国内都本土化成了大烧饼,该多没意思。译者一方面要尽量将作品风格及异域文化传达给读者,一方面又要迎合读者的口味,不能让这舶来文化的陌生将读者吓退,如何把握其中的“度”,是每个文学翻译工作者时时苦恼的问题。本书的翻译虽谈不上优秀,但说是大部分归功于百度及谷歌翻译,还是太过委屈。

再来说说《爱玛》这部作品,我越来越喜欢简·奥斯丁的书,表面看上去都是言情小说,可是人情练达,敏锐机智。加上每部作品的人物形象丰满,简直栩栩如生。我很喜欢爱玛这个人物,她本性善良,天资聪颖,不会将对异性的好感与爱情混淆,作为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子难得能在男女交际中保持清醒。虽然她高傲任性,自以为是,有些自私,还喜欢乱点鸳鸯谱(当然这和她乏味的日常与狭窄的生活圈有关),但都是些不伤大雅的小毛病。最后,她嫁给了奈特利先生—一位良师益友,实属大幸。

再来说说简·费尔马克斯。本以为她是林黛玉般的`可人儿,可越读到后面,越觉得她的那种清高太过做作。而且,看到自己的未婚夫与其他女人打情骂俏时,居然能保持一脸淡漠,作为我这种烈性女子,是怎么也理解不了的。弗兰克·邱吉尔实在算不上坦荡君子,他与简同样拥有寄人篱下的经历,当然比起爱玛来,更能走到一块去。

简与弗兰克这一对,还比不上哈里特与马丁。小家碧玉与奋发青年的结合,更为可喜可贺。

《爱玛》读后感篇3

作者简.奥斯丁生活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本书描述了小镇上的贵族阶层女子的择偶标准,对恋爱婚姻的现实考量。文字多用对话,虽然是家长里短的小事,但写的生动有趣,读来津津有味。一个小镇,几户人家,生活琐事,人情往来,这些最难表达,也最见才华。小说以小见大,人物形象丰满,故事富有喜剧色彩,叫人沉浸其间,一口气读完,不愧是世界名著。书中主人公,单身女子爱玛,对待婚姻爱情,有主见,有想法,不会为了生存而匆忙选择嫁人。

不委屈自己,期待爱情,更期待强强联合。平时悠然享受单身生活,约会交友,闲着没事做做红娘,做做慈善,爱情来了,不回避,抓得住,对婚后琐事考虑周全。200多年前的`英国单身贵族阶层女子,已经颇具现代女子的思维,风采,心计。说到底,这一切还是要有底气,这底气就是金钱。无论是父家的,还是夫家的。爱玛父家的财产保证她得到富养,看人看事不短视,不会误读爱情,不为利益牺牲自己。夫家地位相当,人品出众,才有后半生的幸福安稳富足。这样的人生无论今后顺境逆境,至少不憋屈。看这部小说时,脑子里不由自主老是跟中国同时代妇女对比,想想同时代我们的三从四德,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的糟粕,感叹制度不同,社会风俗不同。

《爱玛》读后感篇4

?爱玛》是我读过的第二本简·奥斯丁的书,第一本当然是大名鼎鼎的《傲慢与偏见》了。我喜爱奥斯丁的书,因为她的书里人物是那么优雅而善良,生活气息是那么真实而浓郁,结局是那么美满而尽如人意。

从《傲慢与偏见》里的简和伊丽莎白到《爱玛》里的爱玛和费尔法克斯,都是那么仪态万方而又可人可意,妙龄女郎应该是什么样子,她们就是什么样子,尽管在走向幸福殿堂的路上小有波折,但最终还是天随人愿,嫁得如意郎君,该获得幸福的人们都获得了幸福。奥斯丁很善于描写秀外慧中的乡村女子婚前从交往、爱慕到定情的心态变化。除了修养和才情,奥斯丁从不讳谈地位、财富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在奥斯丁笔下正视这些问题绝不显得庸俗可憎,只会令人感到生活的真实和本然。

奥斯丁生于家境小康、富有藏书的牧师之家,极具才智和修养,虽然不乏倾慕者,也有过一段恋情,但终身未嫁。我想奥斯丁本人应该是个完美主义者,她把自己对爱情的向往和达成都写到了书里,她随着自己所创造的女主人公走过了一段段爱情路上的心路历程。

奥斯丁的故事里确实没有涉及重大的历史事件和尖锐的社会矛盾,但时代发展已证明奥斯丁的书的确不是无聊乏味、供人消遣的通俗读物。奥斯丁以女性特有的温婉笔致轻描慢绘了一幅幅十九世纪早期英国乡村安康、恬淡、祥和的图卷,着重于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情感,平淡真实中蕴含着深刻的`人性内容。

何谓人性?古今中外的哲人们各有着不同的解释,但人性的存在是不容质疑的。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阶层、不同时代的人们能够互相理解、感情相通的基础就是有共通的人性。二百年前的奥斯丁,从其偏于一隅、单纯宁静的生活中,似乎穿越了时空,将其光辉耀眼的人性光芒洒向人们的心田。

让我们在寒冷的冬夜里,轻拂心尘,屏蔽城市的喧嚣,手捧香茗一盏,静静展读奥斯丁,置身于二百年前英格兰那恬淡、安适、愉悦的乡村风光吧。

《爱玛》读后感篇5

?爱玛》是简·奥斯汀写作生涯的最后一本书,也是她思想最成熟的一本书,却并不像《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一样被众人所熟识,今天我就要讲讲这本迷人的书。

简·奥斯汀一贯喜欢把角色的优点缺点都放大,总是采用夸大的写作手法去描述故事。说到女主角爱玛一连串的修饰词“又漂亮又有钱又聪明”,颜即正义,有钱任性是当代盛行的一种价值观念,这在19世纪资本主义盛行的英国更是如此。爱玛还热衷于幻想,任性地施展她的幻想,是个不折不扣的幻想家,更是印证了“颜即正义”“有钱任性”。人的优点与缺点在她身上无限放大,也正是她这样与众不同的地位、性格、知识与涵养,引发了一系列妙趣横生的故事。

她不是传统的羞怯懦弱的女性,而是具有自己独立思想能够为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女性。面对奈特利先生正确的批评,她总是可以虚心接受,真诚地去改正错误;面对他人的恭维,她很受用但并不会被花言巧语迷惑;最重要的是,对于生活她有自己独到的看法而并不随波逐流,她说“一个人应当普遍与人为善,而不是普遍与人为友。”,友善是美好的品德,但对人不加筛选与任何人都成为朋友并不是一件好事。

即使是在思想自由的今天,敢于提出“永远不结婚”想法的人仍然不多,因为大部分人认为这是离经叛道的,与世俗不相符合的。父母也常以“你不结婚生子老了没人照顾你多可怜啊”来规训我们。但是爱玛就敢于说出她的想法,“既然没有爱上什么人,要改变这种状况当然是愚蠢的。我一不需要财产,而不愁没事干,三不怕别人看不起。”结婚应当永远只有一个最高贵的理由:两情相悦,否则那只能算是对婚姻的玷污,埃尔顿先生与霍金斯小姐的结合便是如此,结婚让他们变得更加令人讨厌。

“对于宽宏大量的公众来说,只有贫穷才能使独身者让人瞧不起!一个收入微薄的单身女人,肯定要变成一个荒唐可笑、令人讨厌的老姑娘,成为青年男女嘲弄的对象!可是一个有钱的单身女人,却总是十分体面,既聪明又讨人喜欢,比谁都不逊色。”经济独立对女性和男性来说同等重要,经济基础决定社会地位。有钱的老男人是钻石王老五,会有一群年轻貌美的姑娘环抱;而没钱的老男人只会被人用嫌弃的眼光看待。我并不想讨论这种做法是否正确,但经济地位确实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社会对人所作所为的看法。

面对哈丽特的疑问“可是如果你不结婚的话,你老了要怎么办呢?”,她更是直言不讳地说“我是个心灵活泛、爱动脑筋的人,自有许许多多的排遣办法。我搞不明白,我到了四五十岁怎么就会比二十一岁时还要空闲。我可以画画、读书、弹琴,还可以让我姐姐的孩子给我带来种种情趣。”

我们始终应该过最浪漫快意的生活,有书,有茶,有花,有曲,有欢喜。闲时捧本书,哗啦啦看完,拈二三颗草莓,细饮一杯奶茶。永远浪漫,看见花想起诗,想起花花世界,插一朵花在家里,要闻满室的芬芳,要在阳台布满绿光。永远沉静,不骄不躁,容得下灯红酒绿,也要纳得了人间百味。每天写点东西,寄给远方的人,听听曲子,跳跳舞,便胜却人间无数。如果遇到了对的人,不妨尝试一下恋爱的滋味,看看怎样的生活才最让你觉得快意。当然如果你只是随便和一个人试试,你是很难得出正确的答案的。

我的爱情定要传统又浪漫的,工作的时候各自忙碌,只在空隙时互相念念对方。闲时为他作羹汤,捧着书一起读,一起看山川湖海,看画展听曲子赏芭蕾。他最好要会种花,因为我不会。路过花店会想起为我带一枝花;出差的时候会想起给我写一封信,讲讲当地的风土人情。我爱他,他也爱我。

这本书的男主奈特利先生真的是我的心头宝,他一本正经地说情话的样子最是可爱。花花公子的甜言蜜语是不可信的,正经严肃的人的情话往往最能打动人。我喜欢听他说“只要我做得到,我定会愿意改变他的社会地位。这总可以了吧,爱玛。”,无奈中是对爱玛满满的宠溺;“我一想起你心里就充满了爱,缺点什么的我都爱。正因为我想象出你有许多错处,至少从你十三岁开始,我就爱上了你。”,他没有因为爱而忽视她的缺点,而是更伟大地去爱她的不足。

奈特利先生吃醋的模样也正经得可爱,过去他从不是多嘴多舌的人,但是当他看弗兰克写的信时,刻薄的样子可是前所未见,一边读一边不断地吐槽弗兰克的莽撞、爱说漂亮话,一本正经地说“我完全同意你的说法,先生,你的行为的确很可耻。”,“我很赞成他的看法:他很可能不配得到这样的幸福。”,想到可怜的简时又衷心的希望弗兰克可以得到幸福。看到信中提及爱玛的部分时会情不自禁地大声读出来,时而嫣然一笑,时而瞧她一眼,时而对她表示挚爱。

当然爱玛作为女主角一旦发现自己对奈特利先生的爱意,也迅速矜持又不失大方地回应了他的爱情,会调皮地开奈特利先生的玩笑,“如果可怜的小安娜-韦斯顿给宠坏了,你就像以前待我那样来对待她,那将是最大的仁慈,可就是别在她长到十三岁时又爱上他。”过去爱玛是坚决不肯结婚的,并且也从来不相信自己会结婚。但是一旦遇见了她深爱的人,她义无反顾地放弃了轻松愉快的单身生活,选择相信奈特利先生会为她的生活带来更美好的变化。

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以及《理智与情感》同《爱玛》一样谈论的都是有关爱情与婚姻的问题,体现的也是她爱情观和婚姻观的变化。《爱玛》中体现的是爱玛“永远不结婚”到“坠入爱河勇敢与奈特利先生结合”对婚姻态度的变化,从反抗厌恶婚姻到欣然接受,是爱玛思想的成熟也是简奥斯汀思想的成熟。有人渴望结束单身走进婚姻的殿堂,有人恐惧婚姻害怕它终会破裂。一个是为结婚而结婚,一个则是对婚姻存在偏见。这世上有不好的结合,但也有许多美丽浪漫的结合。不要盲目相信婚姻,也不要恐惧婚姻,更不要歧视婚姻。遇到对的人就勇敢去追,没有遇见也可以快快活活走一生。婚姻不是必需品也不是牢笼,应当理性去对待。

《爱玛》读后感篇6

爱玛是海伯里村首富伍德豪斯先生的小女儿,聪明美丽,从小受到家庭教师泰勒小姐的良好。父亲的宠爱和无忧无虑的生活环境,使她养成了自命不凡的性格。

爱玛二十岁那年,泰勒小姐嫁给了附近一位绅士韦斯顿,离开了伍德豪斯家,爱玛在寂寞中认识了当地女子学校的学生哈丽特,与她交上了朋友。哈丽特是个私生女,姿容俏丽,性格温顺,非常可爱。爱玛想方设法把她和青年绅士埃尔顿撮合在一起,叫她拒绝了佃户罗伯特·马丁的.求婚。

其实埃尔顿的意中人不是哈丽特,而是爱玛本人。埃尔顿本人非常势利,根本就不会看上身世不明的哈丽特。爱玛没有撮合成功,又一次要为哈丽特安排一门亲事,这次她为哈丽特选中的是韦斯顿前妻生的儿子弗兰克。

然而弗兰克半年前认识了海伯里村家道中落的贝茨小姐的外甥女简·费尔法克斯,并且互相倾心,私定了婚约。但是两个人并没有公布婚约。

爱玛对别人的婚姻干预,引起了她家的老朋友乔治·奈特利的不满。他告诫爱玛应该让恋爱双方自主地处理婚姻大事,别人干预只会把事情搞糟。

当弗兰克与简·费尔法克斯公布恋情之后,爱玛难以置信。这也让爱玛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最终与简·费尔法克斯成为了知心好友。

奈特利很器重罗伯特·马丁,也经常帮助哈丽特,这样使哈丽特对奈特利产生了崇敬和爱慕的感情。当爱玛发现哈丽特崇拜的对象是奈特利的时候,她大吃一惊,原来她自己一直悄悄地爱着奈特利;奈特利常常指出爱玛的缺点,其实心底里也有意于她。

泰勒小姐生了一个女儿,这使爱玛开始向往家庭生活。经过一番周折,奈特利和爱玛终于互吐衷情;罗伯特·马丁在奈特利的帮助下,最后也得到了哈丽特的爱情。

《爱玛》读后感篇7

?爱玛》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著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爱玛》读后感篇8

爱玛也许是简奥斯丁所有著作中最不讨人喜欢的女主角,她张扬而高调,她看待事物非常表面,对自己的情商和智商相当自信,认为自己所想的都是正确的,热衷于观察别人,同时欣赏自己的判断力,读者比她看得高一些,所以她的一切想法和推断都显得那么荒谬和不可思议。

爱玛沉醉于自己高高在上的地位,在脑海里为身边的人牵桥搭线,而她的标准基本是门当户对,社会地位和财富家世是否匹配,所以当一个农民出身的mr. robert martin向harriet smith求婚的时候,爱玛立即觉得这是非常不合适的。

故事中出现了一位和爱玛气质相仿的男士mr. frank churchill, 也是一个看事物很表面的人,他看他的未婚妻从头到尾只赞扬了她的容貌,她的肤色,她的外表是如何娇美,他的喜悦体现在这些细节上。他们一拍即合,mr. frank churchill是一个非常擅于奉承女性的.男士,而爱玛特别享受被人奉承,哪怕到最后所有人都被mr. frank churchill的谎言和圈套所震惊了,他的几句“发自肺腑”的阿谀奉承的道歉就又让爱玛觉得他还是可爱的。

这个故事中几乎没有一个特别理智的人物,所有人都在mr. frank churchill的表演中做着观众,除了男主角mr. knightley。这个男主角承担了小说中所有的理性,公正,尖锐,深刻,风度和高尚的人格。他是爱玛的人生导师,帮助她慢慢纠正自己愚昧的眼光和自以为是的判断力。每一件荒谬事件都是mr. knightley给爱玛上一课的背景。他们有很多次直面对方的冲突和争执不下,mr. knightley的分析能还原一个理性世界的真相,而爱玛却总是走在真相的背面,可喜的不过是爱玛尤其崇拜mr. knightley, 他有能够让爱玛反思自己的力量和影响力。就在这一路引导和教训中,他们走到了一起。我想,他在对爱玛一点一滴的完善中爱上了他的“作品”。 而爱玛最后对harriet smith嫁给mr. robert martin的欢喜并不是因为她重新认识到mr. martin的个人魅力,摒弃了她的传统思想,而只是对自己为harriet几次误入歧途不必再负责和内疚而终于轻松了罢了。我很难去欣赏这个爱玛,她就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需要别人奉承和赞美,虚荣和自私。

所以当小说中出现类似于她这样的更加虚荣更加不可一世的人物时,爱玛就不再显得那么不堪了。故事中最终结婚的对儿,都不是爱情故事,而是在一场伦敦郊外的城市之间相互寒暄的社交圈子的配对游戏,可能只有mr. robert martin是一个在相对底层的真心真意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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