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文要么标新立异,要么紧扣,要想写出一篇具有深意的作文,就必须学会精准用词,下面是一团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痴迷作文6篇,感谢您的参阅。
痴迷作文篇1
我的床头墙上,挂着一句高尔基的格言:“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句格言如今已成为了我的座右铭,因为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人。每天都手不离书。我喜欢看的书可多了,有:《三国演义》、《红楼梦》、《爱的》、《格林童话》......
正合我意,我家附近就有一个图书馆,我呢,每天一有空就跑去书店看书。功夫不怕有心人,如今,我是一个快毕业的小学生了,伴随着我的努力,我的作文水平已经很高了。
记得有一次,我起得非常早,准备早一点去看书。跑到图书馆门口一看,还没开门呢。我就靠在墙上等。过了一会儿,我自言自语地说:“怎么还不来开门,我都等不及了,快点来开门呀。”又过了一会儿,一位叔叔向我走来,我断定是图书馆的管理员,就大声说:“快点开门呀。”开了门之后,我迫不及待地冲了进去。中午了,早上开门的那位叔叔向我走来,走到我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小朋友,我觉得你已经看了一个上午的书了,还不回家吃饭吗?我都已经吃过中午饭了。好孩子,快回家吃饭吧。”“这才几点呀?”我疑惑的问,“你就吃过饭了?”叔叔告诉我:“中午12点了,回家吃饭吧。不然,你父母就会来找你了。”听了叔叔的这句劝话,我恋恋不舍的放下书,离开图书馆,极不情愿的走回家。
记得还有一次,那是一个黑乎乎的夜晚。都已经10点多了,我还津津有味地读着书。妈妈走进我的房间说:“祥龙,还不睡觉呀,别看了,明天还呀上学呢。”我看得实在是太入迷了,所以没听到。妈妈见我没反应,就大声喊周围的居民都被妈妈的声音吵醒了,房子都震起来了,我才被惊醒,我依依不舍的放下书,熄灭了灯。躺在床上时,我还想着书中的故事呢!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一定要热爱书籍!
痴迷作文篇2
?幻想数学大战》是我最love的书,书中有一个精灵族的法老王叫拉姆,他的武器是法老王弓箭,蕴含着强大的加法力量;《斗龙战士》一书里也有一把阳神弓,十分了得。而这些弓箭正是我所好奇之物,也是我梦寐以求之物。
从10岁起,我就开始对弓箭好奇,读完《后羿射日》之后,我更加对这种弯弯的,又有点威风的东东向往了,总幻想着某一天,我成为一名神箭手,射一箭,一个大坏蛋“啊”的一声倒下了,另一个歹徒拿起ak47准备一通狂扫,我又射出一箭,枪口正好堵住……
为了满足我对射箭的强烈欲望,我就在家里用衣架来当弓,尺子当箭。于是,家里的墙做了我的.箭靶,“吧嗒”有时弓断,有时又是衣架“咔嚓”,后来家里衣架数量直线下降,当然挨妈妈痛骂……但即使这样,也挡不住我的射箭疯狂。每次只要在书上看到弓箭,我两眼就成桃心状,嘴边可谓是“口水流下三千尺。”我会产生许多好奇:为什么出现这种弓箭呢?它的杀伤力如何?携带使用方便吗?有第几代产品?有什么特效呢?面对书本,我只能看,却不能碰一下真正的弓箭,苦恼啊!
说真心话,我尤其对火箭(注:是箭上有火,不是现代的火箭)感兴趣。因为男孩子嘛,喜欢杀伤力更强的武器,对这类武器的好奇心我也更强。如果能有这样一副超级弓箭,我宁愿上刀山,下火海,上天堂,下地狱。只要能拿它到手,叫我下辈子做牛做马也行!如今的我可以说已经成为一位“箭痴”,没人能阻止我对弓箭的好奇和欲望。弓箭,我注定为你而疯狂!
痴迷作文篇3
什么叫玩传奇,要到这个水平才中!!呵呵 !
早上起床,收拾书包,告诉爸妈不要装满,怕爆了东西没地方放。被爸妈骂。
到了学校问看门大爷什么时候,什么行会攻城,被大爷用极品扫帚赶出来。
去买早点,问老板有没有千年雪参和鹿茸。被老板说是神经病。结果没有吃早点。
第一节历史课,因为昨晚在家熬夜,上课跑去跟周公聊天,被历史老师叫起来问:“圆明园是被谁攻下来的?”答曰:“它是被永恒?友情攻下来的。”
第二节体育课,长跑跑了最后一名,体育老师问原因,我回答说:“卡。”
第三节语文课,试卷发下来,作文零分,原因是在每句话末尾都有“!”或“!”或“/”符号,把老师弄糊涂了。
第四节生物课,老师让我举出几种地球上的生物,答到:“鹿,稻草人,半兽人,祖玛雕像,火焰沃玛,天狼蜘蛛,大刀卫士。”被罚在教室外站着。
妈妈见我如此执迷不悟,给气病了。然后我跟爸爸送妈妈去医院,出门时看见邻居家一10岁小弟弟穿着一件绿色的风衣,手里拿着一把玩具刀在跟其他伙伴“pk”,说:“晕,级数那么低就能穿‘战神’,拿‘菜刀’?佩服。”爸爸马上给我一耳光。
到了医院,大夫要给妈妈试温度表,说:“晕,你不知道我妈这幽灵战衣是借了好多极品装备才穿上的吗?脱了后穿不上怎么办?”大夫闻言,马上呕血n升,脸上又挨了爸爸几下“半月”。
爸爸让我去食堂买饭,回去的路上看见传达室里有一条狗,想想自己已经35级了,也该带狗了,于是过去解开了它的绳索对它说:“跟你主人去祖7打教主去吧。”每想到它不但不跟我走,还当场把我“pk”了。
我躺在地上,嘴里喃喃道:“tmd,谁穿祈祷一套了,我刚带上狗,还没过过瘾就叛变了,真倒霉!”
果可想而知,我跟妈妈住进了同一个病房……
痴迷作文篇4
冬季已进入尾声,却还是在我们出发的前一天飘落了几片雪花。早已听闻姐姐的辛苦,但谁又能真正体会她在背后付出的努力。这次去武汉游玩,我定要看个明白。
乘上公共汽车,经过司机的非人折磨,踏过前天融化了的冰雪,终于到达了姐姐的舞蹈室,我站在楼下,抬头仰望,高高的大楼,粉色的墙壁显得黯然失色,还有些许黑色的裂痕。我的心不由猛地一紧,原来这繁华城市的背后,竟也有无光泽、不起眼的“小人物”。
走进教室,看到一群生疏的面孔,她们跟姐姐特别的熟悉,相互打着招呼,我很无助,因为根本听不懂她们的方言……
音乐响起,姐姐跳了起来。双脚不断地跳起,扭腰,甩头,她卖力地做着这一系列动作,“爵士舞”果然名不虚传,疯狂得很啊!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训练,姐姐的头上竟生出了细汗,她的脚步也变得有些沉重,但仍不愿休息,我有些心疼,她为什么还不让下课?
一轮又一轮的练习,看姐姐也累得不轻,终于宣布下课,我长舒一口气,连忙把手中早已准备好的水递给姐姐。想给她擦擦汗,却无从下手。
休息时间到了,音乐再一次响起,姐姐再一次进入战斗状态。看着她挥汗如雨的样子,想劝她休息,却不知从何说起。
我本想问姐姐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累人的“爵士舞”,但我似乎又不用问了,因为我已经知道答案了。姐姐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练习,不曾抱怨,是因为她的心中有着对生活的向往,有一种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这爵士舞是一种疯狂的爱好,但也成了姐姐生活中最难以割舍的情趣。
痴迷作文篇5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
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
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
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对文字的那份痴迷,却从未变过。
痴迷作文篇6
自从我出生以来,书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东西之一。也许这是我们的天性,文字对我有特殊的吸引力。从我年轻的时候起,我就接触了大量的电影和电视节目。
我每天都看电视,所以我能比同龄人更早地阅读。此外,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上了四个著名的名字。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阅读不再局限于名著,写真集、小说和传记都是我的猎场。在书的世界里,我是一个杂食者,阅读杂志、报纸和一切。我对书籍的痴迷已经达到了狂热的程度,并推迟了许多事情。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抱着新买的斯巴达克斯,饶有兴趣地看着它。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被这个故事陶醉了,完全忘记了今天早上有一节素描课。我起身倒了一杯水,抬头看着墙上的钟,嘿,为什么只有八点钟?继续找!暗自高兴,跳上沙发,然后看书。看到斯巴达只有几名士兵参战,我不禁为他担心。看到战场上伤亡惨重,我又开始担心了。看到胜利和胜利的话语,我太高兴了,我几乎要跳起来,被这个精彩而紧张的故事淹没了。看到一些气势磅礴、悲壮的文字,我仿佛看到斯巴达和战士们在战场上英勇战斗,杀死敌人,视死如归,于是我迅速拿起笔记本摘录下来。
读完这本书并摘录了那些美丽的文字后,我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现在已经9点40分了,我仍然坐在办公桌前,欣赏着我用最漂亮的字体抄写下来的段落和单词。伸了个懒腰后,我拿出手机看了看。闪烁的屏幕显示数字10:17。我突然想起今天早上有一节素描课。我匆忙换了衣服,拿起笔,冲出了门。在楼下,我发现我的脚上还穿着那双带着两个小棉球的拖鞋。难怪刚才那么多人看着我,急忙回来换一双鞋。当然,当我到达素描教室时,老师一定会像一阵子弹一样责骂我。虽然我因为阅读而缺课,但我一点也不后悔。即使是现在,我对写作的痴迷仍然比我小时候更加狂热。阅读不仅加深了我的近视,而且对我有很大好处。我是书迷,快乐的书迷。我读书,我快乐,我在书的海洋里游泳,偶尔玩冲浪,有时撞石头,但是我仍然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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