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自查报告可以寻找到个人工作中的不足,并且将解决措施准备好,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逐渐了解到自查报告的重要性,下面是一团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优质6篇,感谢您的参阅。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和我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政策规定,防止津贴补贴乱发现象的发生,打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基础,根据《xxxx县开展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院迅速行动起来,针对院内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内容
1、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3、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
4、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
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
6、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xx〕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7、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8、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9、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10、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11、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
12、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
三、自查结果
根据《xxxx县开展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院认真对照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总体要求,对我院xx年以来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院能够严格落实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关文件要求,没有出现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的情况,应执行的.政策规定均能严格遵照执行到位。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2
县人社局:
根据xxx市人社局《关于切实做好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x人社密电〔20××〕2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电〔20××〕2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的通知》(x委办发电〔20××〕15号)文件精神,我镇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机关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镇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时从财政所、财政中心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于20××年5月25日至5月26日对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并做到了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经查,我镇始终严格规范,除了按中央和国务院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
(二)其它情况。
经过自查我镇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津贴补贴项目归并及各职级标准执行情况,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津补贴通过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工个人,其中的依法代扣项目为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和医疗保险金三项。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镇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严肃纪律确保机关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镇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3
昆明市xx局:
根据《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相关要求,按照昆明市科技局统一部署,我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1、我单位自20xx年起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退休人员工资于20xx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5、严格《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无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制度。
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我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三、津贴补贴会计核算情况。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4
按照州委、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县2015年以来实施了第二步规范津贴补贴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根据州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要求,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了规范津贴补贴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召开了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部署会,会上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红原县财政局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在对内部自查自纠基础上,对全县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再检查,确保全县津补贴工作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一)第二步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
规范津贴补贴范围。第二步规范的范围与第一步规范相同。单位范围为县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人员范围为以上七类机关的在职和离退休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在职和离退休工作人员。
规范津贴补贴时间和标准。由于我县海拔高,气候恶劣,条件艰苦,加之近年来“维稳”工作任务重,我县第二步规范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补贴标准按全州在职公务员津贴补贴统一标准,即第一步规范津贴补贴批复标准人年均20000元,加上2015年拟新增人年均3600元,人年均总水平为23600元。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之和的垂直压缩率(即正处级与办事员津贴补贴标准之比)为1.7:1,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的比例确定为7:3。离休人员补贴基数不变,增量部分按同职级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增量标准的95%执行,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按同职级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的70%执行。
规范津贴补贴来源及分配。第二步规范的津贴补贴所需经费一律由县财政预算统一安排。津贴补贴发放办法将70%生活性补贴按月纳入财政工资直发,30%的工作性津贴作为目标奖预留,年度单位目标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实施其他事业单位(不含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根据人事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规定执行。
实施时间和范围。经县委、政府及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中(不含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已参公的事业单位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之日起至参公之日前纳入绩效工资补发范围,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
实施标准。按照“同一类区,统一标准”的原则,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按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70%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30%核定,核定时结合事业单位的平均工资水平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分职级确定绩效工资水平。在清理核查现行津补贴发放水平的基础上,考虑各类区的艰苦边远因素和2015年增资情况,确定出其他事业单位规范后津补贴水平基准线为:在职每人每年23600元,退休每人每年16520元,资金由县级财政自行解决。
此次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我局未发现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等违规违纪现象,今后我局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正确领会省、州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规范津补贴实施方案和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逐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努力形成我县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津补贴工作顺利推进
(一)落实价格补贴政策。我县各类生活必需品全部都要从成都、兰州等地采购,运输成本的增加,直接导致相同产品价格高出近一倍多。建议在我县执行人均500元/月的价格补贴。
(二)落实住房保障政策。由于我县气候条件恶劣,绝大多数干部职工在退休后都希望在都江堰及成都周边地区购买商品房居住、养老。然而干部职工省吃俭用一辈子也无力在内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建议在藏区连续工作满二十年以上,并在本地退休的干部职工,给予一次性15—20万元的购房安置费,或为藏区退休干部职工在内地集中修建集资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三)执行特殊的休假待遇。我县海拔高,气候条件及其恶劣,饮水质量差,不利于长期居住和生活,被称为生命的禁区。建议在我省藏区参照西藏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轮休假制度,实行“4211”轮休假政策,即四分之二的工作人员在岗工作、四分之一的工作人员培训进修、四分之一的工作人员轮休。每年轮休时间不少于2个月。
(四)加大工资转移支付力度。由于每年财政供养人员不断加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由县级自行承担,本级财力无力保障。建议加大工资转移支付力度。
(五)保留退休职工的工作补贴。退休干部为党和国家奉献了自己的全部青春,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如果没有他们在艰苦时期的无私奉献,就没有我们今天和谐稳定、健康快速的发展。建议干部职工退休后仍然执行100%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及将原有的工作补贴纳入生活补贴予以保留。
(六)实行工龄津贴补助政策。即工龄每增加一年,每年增加相关的高原工龄津贴。这样才能体现出工龄长和工龄短的差别,因为基层非领导职数少,不然工作1年和工作10年的也一样。
(七)提高政治待遇。在干部职工非领导职务设置上给予特殊政策,增加非领导职务的比例,取消各单位非领导职数的限制,对符合晋升上一职务工作年限条件的,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级职务工资待遇。同时相应取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职数限制,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合格后,直接享受上一级职称工资待遇。
(八)生活性补助不应存在差异。津补贴规范后,分为工作性补贴和生活性补贴,同一地区不同职务的人,因为生活水平一样,应只在工作性补贴上存在差异,不应在生活性补贴上存在差异。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5
根据xx市《关于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委安排部署,x镇多措并举,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及津补贴政策,对全镇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x镇镇长万云为组长的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镇干部认真学习文件《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重申“三个一律不准”,包括一律不准乱发奖励性补贴;一律不准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一律不准自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
二、开展自查清理
对全镇干部就xxxx年以来补贴发放情况、个人违规领取薪酬进行自查自纠,组织人员负责完成《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落实情况汇总表》,对涉及个人有无违规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如实填写,真实反映。
三、完善机制建设
x镇成立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严格财政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津贴补贴发放和会计核算,严格工资基金管理,所有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工资基金管理。
xxxx年x月xx日,x镇已完成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今后,x镇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接受上级监督,继续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督查,坚决杜绝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的.发生,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6
从2008年开始,江西省政府决定设立专项资金1亿元,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全省按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的不同划分为边远、最边远两个地域层次,特殊津贴标准相应分为每人每月70元、120元两档发放。全省有99县区的87719人享受到了津贴政策,占我省农村教师的33%。据悉,我省是全国率先全面推开农村教师特殊津贴制度的省份之一。
201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根据我省申报,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中,确定我省余江县、玉山县开展“完善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改革试点。试点表明,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对稳定教师队伍有积极的成效,因津贴标准太低,尚不足以吸引优秀人才。据此,2011年我省财政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5000万元,达1.5亿元。从2011年1月1日起,边远地区每人由原来的每月70元提高到105元,最边远地区每人由原来的每月120元提高到180元。
2015年,我省再次调整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即: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最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从2008年至2013年五年内,我省已两次提高津贴标准,补助资金增幅达到3倍。
1、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我省在2008年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同时指导各地制定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实施办法,确保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全部享受津贴。同时与人事、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对各地特殊津贴资金的拨付及发放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级人事、教育、财政部门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发放工作及时准确到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克扣、侵占、挪用特殊津贴。要求各地公布举报电话,制定监督措施,对违反政策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农村教师队伍进一步稳定。发放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是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之一。2008年我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以来,农村学校教师的待遇有所提高,以惠促稳,使农村教师安心在基层工作,永修县等许多中心小学教师在实施津贴制度后愿意到村小、教学点任教,这种逆向的流动,使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所改善,农村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有所缩小,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3、激励机制进一步显现。对农村教师待遇倾斜,但不搞平均主义。我省芦溪县等县区积极探索激励机制,根据省厅文件规定和本县区实际情况,芦溪县将特殊津贴发放标准分为五档,最边远山区乡的村小教学点教师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其他农村地区则为180—400元不等,同时特殊津贴独立于绩效工资之外,不冲抵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额,因此,档次的拉开,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在当地,教师甚至要竞争去村小任教,边远乡村教师安心从教、乐于从教。
一是特殊津贴标准仍然偏低,激励作用仍显不够。由于农村教师住房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很多边远山区教师在镇里居住,每周甚至每天在镇里与学校来回奔波,每个月的交通费很高,现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虽然经过几次调高,但标准仍然偏低,还是不能完全达到鼓励广大教师安心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目的。
二是享受特殊津贴面窄。江西农业县偏多,农村中小学条件普遍艰苦,目前享受特殊津贴的农村教师只占农村教师总数的33%,大部分农村教师尚未享受特殊津贴。另外,由于没有全覆盖,有些地域边远和最边远的界限并不明显,存在一些中间地带,给科学、合理的发放津贴带来困难。
一是会同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向省政府建议逐步扩大享受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的范围并逐年提高特殊津贴标准。
二是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将中央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提高连片贫困地区特殊津贴的标准和扩大享受津补贴的范围,逐步对我省连片特困地区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全覆盖。
三是认真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数据报送工作。
四是在推进特殊津贴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完善教师生活保障、教师编制、人员补充、业务培训等各项制度。
五是恳请教育部继续支持我省农村教育,关心我省农村教师,加大对我省的奖补力度。
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尽职尽责,真心实情送温暖。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江西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这项工作将继续奋力前行,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待遇,努力实现城乡教师均衡,进而实现城乡教育均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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