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附件中可以包含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补充协议,通过认真制定合同,双方可以清晰地界定合作的范围,确保各自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下面是一团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物流承包合同精选7篇,感谢您的参阅。
物流承包合同篇1
发包人:
承包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管理以及对承包人的过程监控力度,提高项目赢利能力,明确长沙事业部与承包人的责、权、利,实现公司与承包人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同时规避项目管理风险,依据公司及长沙事业部有关办法及相关规定,制订本条款。
第二条 本条款共分十三章,包括总则;定义;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风险抵押;工程价款;项目组织管理;物资设备管理;财务资金管理;工程质量和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及ci形象;工程分包与分包结算;工程质量保修;后续工程的跟踪与承接;外部关系协调与处理;其他。
第三条 承包人认同并遵守事业部(公司)关于现场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ci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事业部(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现场管理,接受事业部(公司)按企业规定对现场进行的各项检查、指导、监督。
第四条 本承包合同是以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基础,
本承包合同未作规定的,均按公司与业主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执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的全面履行主合同。
第五条 本条款适用于长沙事业部所属内部合作项目。
第二章 定 义
第六条 内部合作项目;承包人
内部合作项目指经初步测算为预亏或赢利空间较小,利润率不高的自营项目,为了提高项目赢利水平,拟采用自营项目的过程监管方式,外部合作项目的核算方式运作的新的项目管理承包模式。
采用a方式,承包人指项目经理个人;采用b方式,承包人指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承包人原则上为公司内部员工。
第三章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第七条 承包范围:主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成本、包文明施工选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承包:
a方式: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商务经理由事业部委派),原则上合同额在20xx万元以下的工程适用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
b方式:项目承包班子集体承包方式(也即项目内部股份制合作承包),原则上合同额在20xx万元以上的项目适用项目承包班子集体承包方式。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或项目股东)在合作协议条款中明确。
c方式:公司内部模拟股份制,项目承包班子与公司共同作为股东实行股份制承包方式。
第四章 风险抵押
第八条 采用内部合作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或项目股东)均需缴纳风险抵押金,其中实行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的项目,项目经理承担全部风险抵押金;实行项目承包班子承包的项目,风险抵押金项目经理承担40-50%,其他项目承包班子成员(其他项目股东)承担50-60%,风险抵押金具体金额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
第九条 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天之内,承包人需到财务资金部缴纳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原则上以现金缴纳,特殊情况承包人可以用有价证券、房契及实物抵押等形式缴纳,抵押其间不计算利息,财务资金部出具收款收据或抵押凭证,未按期缴纳风险抵押金的视同放弃承包人资格;
第十条 风险抵押金在项目竣工、成本核算完毕且项目上缴指标达到承包合同目标时,全额返还(不计利息);如上缴实际低于本承包合同指标时,则以风险抵押金抵扣,直到扣完为止。以现金形式上缴的风险抵押金将视作公司对该项目的资金投入,可用于该项目的生产。
第五章 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本工程造价最终以甲方审核并经业主及审计部门审定的结算造价为准。主合同结算参照事业部(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由承包人全面负责办理。
第六章 项目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内部合作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承包班子(或项目股东)由事业部直接聘任,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承包班子(或项目股东)提出建议名单,并报长沙事业部审核确定,但项目商务经理为长沙事业部委派(具体名单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代表长沙事业部对项目的监管,属长沙事业部委派在项目的管理代表,商务经理必须进项目承包班子(即项目股东),承包兑现奖按不低于总兑现奖15%考虑,由项目依据其工作绩效确定,但具体额度由事业部考核后发放。项目承包班子,事业部委派人员,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薪酬由承包人承担,并委托事业部发放,具体发放标准报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
第十三条 承包人负责实施项目日常事务的处理,包括劳动力、材料、设备的组织运作、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管理、现场人员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十四条 承包人承担本项目合同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和本项目承包合同中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行政公章由发包人刻制,事业部委派的商务经理掌管,项目经理部行政公章仅限用于与业主、政府主管部门、监理、质监站、设计院和事业部联系工作时使用,不得用于签订各项经济、法律义务的合同。
第十六条 承包人可按公司及事业部规定外聘部分人员,但应优先满足公司在册员工的上岗需求。
第七章 物资设备管理
第十七条 所有工程物资原则上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承包人应提交一份完整的材料需用总计划过程计划,报物资设备部备案,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所有的材料采购合同或采购数量及单价应在物资设备部备案,事业部应建立项目物资成本台帐。
第十八条 事业部库存物资调拨给承包人时,按事业部实际采购价格办理,部分折价处理物资按事业部公布处理价调拨。
第十九条 承包人不得私自与事业部其他项目之间办理材料调拨。
第二十条 承包人自行采购物资时,不得以事业部名义进行,采购合同不得加盖长沙事业部、项目部印章。如确实需要事业部参与(或协助)承包人采购,承包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或征得事业部同意,同时承包人必须在事业部储备相应数额的资金,直至所采购物资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第八章 财务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资金使用及拨付
(一)、承包人自业主回收的资金必须进入事业部指定帐号,如业主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拨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将现金交回事业部,将实物调拨单复印件交事业部作帐务处理,以便于与甲方结算对帐。所有款项支付均为事业部代为办理。
(二)、承包人的资金使用,原则上以收定支,承包人自业主回收的工程款,事业部扣除承包人应上缴的管理费、税金(按5.36%)、及由事业部代付的费用后,其余款项拨付至承包人在事业部的往来专户,财务根据往来专户余额代承包人支付,并控制使用。
(三)、事业部需借用承包人资金时,需先与承包人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在借用期间事业部必须保证承包人的支付需要。同时,承包人收取一定的借款利息:业主付第一笔款项时的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双倍收取,其他时期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收取。
(四)、承包人需借用事业部资金时,需书面陈述事由、借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风险抵押金)、归还期限等,并得到事业部总经理同意。同时,事业部收取一定的借款利息:工程前期(业主付第一笔款项前)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双倍收取,其它时期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收取。
第二十二条 款项支付手续办理流程
(一)人工费(包括承包人管理人员薪酬及劳务费):
1、承包人管理人员的薪酬统一由长沙事业部造表,按事业部相关规定和程序代为发放,在承包人往来专户中扣除。
2、劳务费由承包人按劳务合同和事业部《商务合约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办理结算。
3、劳务费的支付由承包人填写付款申请单,由承包人签字认同,并出具付款委托书,委托事业部代为支付,经事业部审批后,由财务资金部代为支付,在承包人往来专户中扣除,项目成本员登记成本辅助台帐;
(二)材料费
1、支付材料款时必须附实际采购证明资料(项目部验收单/供货商收款凭据),经物资设备部、商务合约部审核(见附件四),事业部领导审批后支付;
2、零星材料款每月末集中办理支付手续,原则上付至供货人。由承包人预先垫付的由承包人领取,但须由收款人出具收款证明,且每月累计总额不超过10000元,单笔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上述金额即视为大宗材料采购。
3、大宗材料款参照长沙事业部《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4、材料款项的结算支付由承包人填写付款申请单,并出具具有收款单位、开户行、帐号、支付金额的付款委托书,委托事业部代为支付,经事业部审批后,财务资金部办理支付手续,在承包人往来专户中扣除。
(三)其他费用的支付
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等费用的报销,参照长沙事业部的有关报销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由承包人(项目经理)填写付款申请单,经事业部审批后,财务资金部办理支付手续,在承包人往来专户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 支付手续
(一)以现金方式代付款项者由承包人填写付款申请单经事业部相关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除劳务费以外的现金支付在每月25-28日集中支付;劳务费支付需提前一天报告财务资金部,以便向公司财务资金部报计划,因银行提款手续烦琐,原则上尽量少用现金支出。
(二)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代付的款项由承包人填写付款申请单,注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帐号、金额。
第二十四条 在工程结算审计、主合同工程款回收完毕前,事业部原则上不对承包人支付其赢利部分兑现奖,但根据项目具体赢利和收款情况以及对项目的风险预测,事业部可预借部分兑现奖,承包人与事业部办理借支手续。
第二十五条 财务记录
项目成本员按工程成本构成要素设置成本辅助台帐,根据付款申请单第二联(附件为劳务费结算单、材料费、机械费结算单及报销的费用)登记成本辅助台帐;根据付款申请单第一联编制合作项目支付款项的会计记帐凭证并登记入帐,月末根据统计报表列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建造合同核算程序进行核算。
第二十六条 其他费用
(一)项目承接前所发生的经营费用由事业部承担;
(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经营业务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九章 工程质量和验收
第二十七条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主合同约定工程质量等级。
第二十八条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有关工程技术性文件,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事业部现行与项目管理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进行施工,接受业主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和事业部职能部门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 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由承包人负责,并符合事业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和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应按《中建五局三公司工程施工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向事业部移交全套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备案验收资料)原件一套。工程施工中,如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工期顺延需经业主认可。
第三十条 如质量达不到主合同的要求,承包人除无条件返工至符合主合同要求外,引起的主合同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章 安全和文明施工、ci形象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事业部安全管理规定,接受事业部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二条 发生人身、机械、质量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按政府主管部门及主合同规定的条款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第三十三条 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事业部报告,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
第三十四条 承包人必须按政府、事业部现场综合检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进行文明施工,符合事业部ci形象管理要求,确保现场整洁、文明,项目制定现场文明施工和公司ci形象策划方案,报事业部批准后执行。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时,事业部将按企业规定实施处罚。
第十一章 分包与结算
第三十五条 本项目所有工程原则上不得另行分包,如确实需要分包,需由事业部、承包人双方共同确定分包队伍,签定分包合同,承包人进行施工管理。
第三十六条 分包工程的结算,参照事业部《商务合约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第十二章 工程质量保修
第三十七条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按主合同规定扣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期以及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按主合同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要认真履行保修义务,工程质量保修期在两年内因项目施工、管理、服务的质量缺陷导致业主的投诉及诉讼,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三章 后续工程的跟踪与承接
第三十九条 承包人必须认真协调与业主及其他单位的工作关系,力争后续任务的承接。
第十四章 外部关系协调与处理
第四十条 事业部协助承包人协调外部单位和用户的合作关系,承包人必须妥善处理与合作单位及用户的工作关系,认真接受意见,由承包人原因导致合作单位和用户的投诉、诉讼,所发生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事业部将视情节向承包人作出罚款处理,直至解除承包合同的处罚。
第十五章 其他
第四十一条 承包人不得将施工任务另行转包。如发生转包的现象或因施工质量、工期、现场文明施工、安全不符合合同要求和业主、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损害公司信誉和形象时,事业部有权终止承包人施工的权利,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退场,赔偿由此给事业部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中提到的制裁措施和处罚包括:罚款,没收风险抵押金,部分或全部解除本承包合同。若出现承包人不服从事业部管理、成本管理严重失控、资金不按规定收付、发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经事业部处罚后仍不符要求或引发业主严重不满等行为,事业部有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的权力,承包人签订本合同后视为无条件接受。
第二部分 内部合作项目承包合同协议条款双方按照 平等互利、公平诚信、相互理解、支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事业部同意将 工程由承包人 为项目经理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业主名称:
3.工程地址:
4.工程结构、规模: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本工程采用方式 承包。
三、 采用b方式承包时,项目承包班子成员: 。
四、承包人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为 元。其中 。
五、事业部委派在项目的管理代表为: 。
六、项目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1)事业部管理代表的薪酬标准为 ;
(2)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为不低于 ;
(3)承包人的薪酬标准为 。
(4)承包人的承包兑现奖分配比例: 。
七、管理费用:
承包人施工实行自负盈亏并承担垫资、保证金等风险,同时向事业部按工程结算总造价 %上缴管理费;税费( %)、个人所得税( %)由事业部代扣代交;
其他应向政府主管部门交纳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由事业部代扣代交;施工期间政府税费调整的,按政府文件规定调整。由于垫资和保证金引起的经济法律问题,事业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劳保基金归事业部,业主一切奖罚(如工期、质量等)由承包人收益或承担。
八、其他
一、其他需补充的条款 。
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主合同签定生效后由事业部、承包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发包人(签章):
代表:
承包人:
年 月 日
物流承包合同篇2
甲 方:乙 方:
地 址:地 址:
为了共同搞好药品运输工作,实现互惠互利,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同意根据本协议内载明的条款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通过其自建或代理的网络为______提供珠海市内直投及快递服务。乙方接到____提供的配送订单后,到指定的地点去提取物品送达指定用户,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包装及查询服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根据订单送货的需要及时将送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转告乙方,让乙方准时派车到达指定地点装货;
2.2甲方应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乙方;
2.3双方在货物交接时,甲方应确保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
2.4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乙方通过其自建或代理的网络提供珠海市内直投及快递服务;
3.1.2乙方保证安全、平稳、完整、准时地承运甲方客户的所有货物;
3.1.3乙方承诺接到甲方的订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车辆开抵装货地点;
3.1.4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3.1.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抵目的'地(以收货方签收为准),还要做好货物的交接签收工作;
3.1.6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甲方运输面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3.1.7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3.1.8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包装袋;
3.9如遇需转寄ems情况的,接收货物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转寄;
3.1.9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
3.2.0由于乙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操作失误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乙方承担运运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
第四条 服务要求
4.1保密要求: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方式将甲方提供的投递名单透露给外界,尤其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将乙方数据资源转化为商品。甲方在投递过程中,不得夹带任何与乙方内容无关的产品。
4.2投递时间要求:乙方接收到甲方订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物品送达客户手中,(其它),
第五条 结算标准和方式
5.1计费标准:__元/件(大写: 元/件)
5.2甲乙双方于每月10日前确认核对上月服务费,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之服务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服务费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到乙方提供的指定银行帐户。
乙方帐户
户 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第六条货物送达及退回
6.1收件人收到乙方送达的货物时:
①.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②.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甲方联系后,要求重新派送的,乙方应无偿进行二次派送,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甲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甲方;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6.3 由于乙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乙方承担运费,造成物品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由于不可抗拒因素(战争或自然灾害),非人为因素导致快件遗失、损坏、延时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相关费用,逾期1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直到乙方结算清全部邮费后,再另行签署有关合同进行交寄。
第八条 协议期限
8.1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条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如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一条:其它
11.1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商谈、修订条款后续签协议,否则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11.2由于不可坑力(如自然灾害、法律、政策的变化)引起的协议不能履行,由双方协商解决。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或附件。
1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物流承包合同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包货物运输业务应具有的资质
1、乙方的驾驶员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从事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车辆行驶证和从事货物运输的许可证,符合车辆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乙方应为货运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二、货物运输承包经营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赔偿保证金。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三、货物运输承包经营期限
自xx年xx月xx日起至月输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四、乙方货物运输承包经营的事项及要求
a、乙方自备具有所有权的货物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相关要求,负责将约定的货物安全准点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南昌市社区平价菜店”或“玉达蔬果”连锁经营店。
b、货物运输线路:
1、乙方将货物配送至xxx连锁经营店的名称为:
2、货物起运地址为:
3、货物到达目的地及卸货地址:
c、货物运输时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每天早上x点xx分至x点xx分,按甲方配送单所列明的货物,安全准点将货物配送到所约定的地址。
d、货运车辆牌照号码:
e、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约定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终止货物运输配送业务,如乙方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安排相应的车辆,保障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甲方有关主管人员。
2、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做到文明装卸。在货物装车时,要协助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核对货物的数量;货物到达约定门店后,乙方应积极配合门店工作人员卸货。并做好货物清点核对工作,同时办妥货物运输配送单的签字手续。
3、在货物运输和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不得与门店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如存在相关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和主管人员反映,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4、如遇门店提出退货事宜,则需经甲方相关销售人员确认后,才能将门店所退货物带回甲方货物配送地点。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司乘人员和货运车辆进入甲方厂区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相关主管人员的指挥。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按照统一形象在乙方货物运输车辆上粘贴甲方制作的统一标识等宣传图文。
五、货物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粮油食品及其制品、干货、调味品、新鲜鱼类、肉类及畜禽冻品等,具体货物名称详见甲方货物运输配送单。
六、运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1、运费每月月底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当月经相关门店及甲方物流部门主管人员签字确认的货物运输配送清单。
2、所有运费均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卡号。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发运人(甲方):承运人(乙方):
托运人名称(章):承运人名称(章):
xx年xx月xx日
物流承包合同篇4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电器设备需以零担或整车方式发全国各地,乙方是从事汽车货物运输的物流公司。甲方通过邀标议标选定乙方作为20xx年度下半年运输合作伙伴,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双方深入沟通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守:
一、货物种类、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高低压电器开关设备,部分设备有少许超高,运输性能要求较高,设备不允许碰撞、挤压,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装运,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暂定半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直接续签合同或重新参与新一年的招标,继续合作。
三、货物交接
1、甲方每次发货时,省外项目提前2天通知乙方,省内提前1天通知乙方找车,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
2、乙方至甲方厂内装货,在发货时应根据甲方的《送货单》进行清点,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时,要求收货方根据《送货单》清点货物并签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签收后的送货单于10日内交回甲方。
四、结算方式
乙方垫付资金为10万元(作为保证金),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运输发票及《送货单》回单进行结算,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不支付现金。
五、乙方承运范围及运价
1、地区及单价(整车):省外零担货物另行协商。湖北0。70元/吨〃公里广东0。65元/吨〃公里
注:长沙、株洲、湘潭整车100公里以内按上述价格,100公里以上按参照岳阳价格。
2、上列单价为本合同固定单价,包括过路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保险费等全部费用。如因国家有关政策致油价波动10%以上等产生运输价格改变,双方另行协商,但涨价幅度不超过油价增长比率。
3、上表上“发往地”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改变单价,只根据实际里程计算终远价(9。6米按10吨计,11。3~13。5米按12吨计,15米以上车位按15吨计)。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因价格等原因擅自终止合同,按本年已发生运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余下运费。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将货物安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均应按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3、乙方每延期一天,罚款500~1000元。若发生两次以上不及时发车、不按时到货,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若因运输延期交货给收货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若乙方擅自另外配货引起设备损坏或延误交货时间,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发运人(甲方):承运人(乙方):
托运人名称(章):承运人名称(章):
年月日:
物流承包合同篇5
发包方(甲方):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包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其中,如完成承包行为的车辆为甲方提供,乙方还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以及车辆使用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承包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一、基本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物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根据经营需要,甲方也可以书面(不得口头)委托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4、承包金反向给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包金。
5、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公司赔偿的除外)等经营成本。
第二、补充承包经营方式:
乙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作为完成承包经营的运输工具(勾选):
1、甲方提供运输工具。
甲方提供物流车辆的车牌号、型号、吨位、机械状况、服务内容及价格等事宜
本合同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随交修车工具。
2、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乙方的运输工具为:号汽车,车架号,发动机号,以及随车工具。
3、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4、上述车辆,由甲方统一办理保险投保。
5、上述车辆,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进行维修、保养的,应统一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
第三、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每周一、二、三、四、五、六、天运行,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货车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管理及运营质量考核标准》规范运作。
第四条承包经营保证金和承包金
第一、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其中叁万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时支付;剩余贰万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支付。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
承包经营保证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扣除保证金提成部分的剩余保证金。
第二、承包金
1、承包金按货运单趟支付。支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承包金累计支付的,在承包经营的次月12—18日发放。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甲方有义务公平、公正、合理的为乙方组织货物配载。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学习时间为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另有权通知乙方参加临时学习。
甲方有义务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和通知,组织乙方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评比等活动。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容、车况检查。如乙方使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运输。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服务规范、在运输车辆上粘贴统一标示或广告。(甲方制定的统一服务规范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统一服务规范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7、甲方有权选择投保的保险公司,有权决定对运输货物投保货物损失险。
甲方有义务选择服务质量优良、保险费用适中、理陪迅捷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义务对提供的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为乙方投保驾驶员人身伤害保险。
8、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不低于同地区、同行业的费用标准。
9、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2、乙方有权对甲方调配的货物进行查验,有权拒绝运输国家禁止运输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乙方有义务按车辆相关规定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容整洁。乙方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和机动车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代为清结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并承担因迟延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不得将车辆交给第三者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第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第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由乙方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6、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第三、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第二、下列情况下,由甲方支付乙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提供的运输工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未向乙方提供营运证照、缴费凭证,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3、在货源紧张时,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调配货运的.
第三、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完成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4、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的。
5、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擅自倒货、换车、配载的、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的、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的。
6、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7、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第四、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连续两次违章驾驶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3、三次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的;
4、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5、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6、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7、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8、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9、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10、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第五、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
第六、其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变更或终止
1、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2、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3、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4、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5、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兰州市城关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3、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户资料、货运单价、货物品种、运输终端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乙方声明
乙方特别声明:
本合同所有条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条款没有加重本人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本人愿意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手机号:______
住宅电话:______
备用电话: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流承包合同篇6
(托运方法定代表人)简称甲方
(承运方法定代表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有着互惠互利原则,作出友好的协商达成以下运输承包协议。
一、甲方负责承运的进出原材料、产品(危货)所有货物由乙方危货车辆统一安排运输。
二、甲方急需增大货物,必须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乙方运输车辆迅速到位。
三、甲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必须按照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管理以及国家规定达标的危货车辆实行全额保险才能运输货物。
四、乙方在运输途中因车辆和驾驶员造成的.货损、货缺、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按到达价赔付给甲方(注:自然灾害除外)。
五、乙方属危货企业,公安交通部门、安全管理特殊性强、投入消耗大,国家规定危货企业必须保证有五辆车以上方可营运,因此甲方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生产外,甲方要保证乙方货物运输。
六、甲方造成货物运输违约使乙方车辆停运,甲方必须按乙方车辆平日营收全额赔付给乙方。并给每辆危货车违约金伍万元。
七、乙方驾驶员在装货时要主动配合甲方吊装作业,有权要求轻拿轻放,如果有损坏货物应急时告知甲方监管人员书面同意方能装车,否则视为损坏由乙方赔偿处理。
八、结算方案
1、乙方进出货物运输单据有数量、重量,按甲方计算方式(过磅)提供的结算依据结算运费。
2、结算方式15日预付一次现金,月底凭运输发票及单据一次结算现金。
3、结算运价按每吨公里如下
500公里0.66元
500公里——1000公里0.62元
1000公里——1500公里0.58元
1500公里以上0.53元
九、以上运价含运输税费。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相互守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补充协议同等生效,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调解、重载或人民法院裁判。
本合同共贰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流承包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及《合同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货物的运输业务,为加强双方相互间的合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成品物资: ___产品。
第二条 包装要求
甲方(托运方,以下同)按客户要求进行包装,原料包装以甲方的供应商包装为准。
第三条 货物起止地:
甲方厂区、仓库、甲方客户指定地点、甲方原料供应点。
第四条 货物运输时限要求:
1、华东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承运方,以下同)必须在36小时内将整车所有货物送到客户手中;零担货物必须在72小时内送到客户手中;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2、华南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卸货地点,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配合解决。
3、乙方尽可能在客户上班时间卸货。如果在客户下班之后到达而无法卸货时,乙方应保护好货物的安全和等待收货,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货物。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处理,乙方必须按甲方处理意见办理。否则,因此而造成货物迟送或错送,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并扣除当月运费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5、因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指定收货人、送货地以外的第三人或地点交付货物,致使甲方客户不能如期收回货款或其他款、货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并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违约金。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6、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把货物安全送至指定地点。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后最短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且必须承担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如收货人因逾期拒收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除当次运费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7、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路面大面积塌方)造成乙方车辆延迟到达的,经甲方核实属实后,将不再对乙方予以扣罚,但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甲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运输资质,合格的从业人员,车辆应具备有效营运证件,乙方应为承运货物购买的保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在运输及装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自行承担全责,乙方自行就甲方的受托货物向公司投保,保费包含在双方议定的运费之内。在乙方承运期间若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短少、被抢、交通事故等,乙方须照甲方的价格先行及时赔付给甲方(送往客户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与保险公司的接洽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2、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和甲方单位对接,乙方车辆应根据甲方货运计划通知,按时到达装货现场,并遵守甲方合理到货时间,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产品和原料“防雨、防潮、防腐蚀、防盗抢”的安全。运输车辆车板平整,备有固定铁木盘的叁角木和固定材料(杉木或者松木、钢丝或者绑带)。
3、联运中转货物,乙方必须在货物中转装车后,将装货车车牌号和驾驶员电话号码及时报给甲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小吨位、多点卸装货的服务,乙方送货车辆回程时甲方如有角料、包装物、小额汇票需要带回公司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完成,并保管好。
5、乙方车辆在承运途中,如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堵车、违章等影响到货时间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6、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线路送货,服从甲方物流管理员的临时调遣,不服从造成客户索赔时,由乙方承担。送货车辆到达送货地前,网点派专人和驾驶员应尽早通知甲方接货业务员,以便联系卸货事宜。若甲方业务员不在现场,应经甲方业务员同意后,方可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严禁送货车辆未经甲方业务员同意,直接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因此增加甲方资金回笼风险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车辆在甲方单位装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货到客户单位应遵守客户单位,配合客户单位卸货,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
8、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的同时,尽最大可能满足乙方车辆的周转量。
9、甲方发货计划应提前3小时向乙方预报,以便乙方做好派车准备,甲方发货应提供准确的收货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完备的送货手续。
10、乙方送货车辆到达目的地,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不能卸货,滞留时间过长(超过24小时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待时补偿。
第六条 运输方式
汽车公路运输,本合同运输采取分批次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乙方接到甲方要车通知后,应按时间和要求主动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装货。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乙方车辆因超载、超限、过载、途中罚款等均与甲方无关,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证书等手续,由乙方全部代为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2、损失赔偿标准:产品损失按甲方装货日当天销售价格计算,如有损坏、丢失、短少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超过三个月时间),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同期存款利息。
4、在合同期内,因乙方调不到车辆装货,甲方自调车辆产生超合同运价部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乙方当月运输费用中直接扣除超出合同运价部分的费用。
5、甲方回程角料指客户冲销货款的角料(退货和包装盘具)。回程角料及退换货运费计算:所有退回金龙公司(新厂和分公司)按相对应出库成品运价的50℅计算;装卸后有要顺带回公司的盘具则免费(如空盘具的价格与拖回运费相当则由公司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决)。乙方承运甲方其他原料,另行协商定价。
6、乙方三次未按甲方要求运输,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保证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输。期间一如既往,不得间断,如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发车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 运输费用、签收单要求及结算方式、保证金。
1、运输价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20_年电线电缆运输价格表》)计算运输费用。甲方根据乙方承运车辆所交回的客户签字、盖章出库单进行统计核算,若乙方逾期交回或将凭证丢失、票据损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附件中尚未写入地名,运输价格甲乙双方在货物发车之前商定。货物签收服务:随货附有甲方的出库签收单(两联),送货时需与客户验收货物,回单上由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乙方在缷货后(发货运站)须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将送货签收单(一联)交由甲方公司,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第三天中午12:00之前,逾期每迟交一天每单扣罚100元。运输签收单(乙方留存联)必须按月整理统计和汇总表,并于次月5日前交回本公司部,发货运站回单第二天必须交到销售部。回单原则上严格要求有收货客户签收或盖章确认,我公司要求严格按回单结算运费,如果次月20日前回单未能交回公司市场营销部或有疑问,承运方必须说明原因,同时这部分运费押至下月结算,下月仍不能交回客户回签单或遗失销售出库签收单的,甲方有权不给结算相应的运费,公司并将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处罚。公司严格要求承运公司提供真实回单,不允许有伪造客户签收的回单提供,我们将对回单真实性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伪造情况,公司将作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承运资格。
2、送货费:以城市为中心,卸货地点不超过五家(含五家)客户的免收送货费,超过五家后的第六家起按50元/家收取送货费。
3、结算方式:每月20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即上月运费下月结算),乙方需交付有效收货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甲方核对凭证有效且货物按期运抵无缺损后,乙方开具公路货物运输发票交给甲方并结算运费,甲方凭乙方可抵扣的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付款,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
4、付款方式:转帐方式,将支票交与乙方指定受票人。结算价格以乙方投标商定的运价表(附后)为准,运输价格不可随意调整,投标的运价已包含乙方的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等,以及乙方给甲方出具发票时的相关税费。
5、保证金:乙方向甲方交付20万(贰拾万元人民币)作为乙方承接甲方货物运输风险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遗留问题,双方结清所有帐务后,甲方一个月内返还乙方保证金(无利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并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并解除合同。
2、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装卸提货。
3、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5、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安排人员及车辆。
6、乙方在承运甲方产品过程中,如造成甲方产品货物灭失、短少、受潮、污染、被盗、交货不清、挤压变形,甲方客户需要退货,乙方应按照货物实际损失价值(包括货值、包装费、运杂费)给予全额赔偿;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并先行赔偿责任。
7、如果货物运输途中损坏,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来回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逾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积极配合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10、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均不得单方无故解除本合同,违者支付全部由于违约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到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诉讼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项目中标、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的澄清文件等,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招标以外的运输路线,乙方不得拒绝承运,里程确认参照相近城市路线另行核算。
3、承运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防护措施,并保证切实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与其投标及合同承诺不符,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罚款,或从其运输费用中扣除。履约执行情况由湖南金龙电缆有限公司销售市场部负责监督。
4、运输公司在运输湖南金龙集团产品的过程中,需在甲方指定的产品库按要求装车,经乙方人员核准货物重量及相关信息后签发,货物一经签收,由数量、外观、损毁、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全额赔偿。
5、合同期间,乙方保证提供全天候、畅通的信息沟通,提供固定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有固定人员长期保持与甲方联系,以便顺利、及时操作运输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
2、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签订地:湖南长沙。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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