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存在可以确保双方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履行义务,写合同是为了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要认真对待,以下是一团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绿化园林养护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
绿化园林养护合同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服务内容
1.养护范围:_______________
2.养护面积:_______________
3.养护管理内容:_______________
(1)修剪、浇灌: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习性、种植环境、景观设计要求,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习性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x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利于通行,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7)补栽补种:为提升绿化景观效果,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苗木的翻种及补种工作。、
4.乙方承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费(农药、肥料、工具费、苗木补植费、材料费、机械费、油费、设施维护费)、包质量、包机械机具、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清洁卫生、包税费。
二、合同期限
1. 合同期限为 ____年,即自 ____年 ____月 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
2.若乙方有意于合同期限届满后续签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日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签申请,经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园林绿化管养合同。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每月养护费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 合同总价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该价款包含了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本合同价款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养护费用。
2.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先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若乙方未按时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导致甲方付款逾期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如遇绿化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台风、火灾等情况),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修剪等绿化养护或恢复工作。
(3)甲方应负责本合同园林绿化养护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甲方所有或提供的绿化设备的修复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设施除外)。
(4)甲方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约定之要求进行作业。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及项目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工作时间,所有乙方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卡上岗,每日按要求到管理处指定位置签到,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3)乙方应保证 名养护人员常驻本项目,养护人员应选择素质良好,技术娴熟、形象好、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至少有一名经管理处认可的现场主管,需24小时待命)。
(4)乙方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养护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核;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本月工作总结;调整的月度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
(5)乙方不得随意将甲方项目的养护人员调离;确需调离的,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修剪等绿化养护措施到位。
(7)乙方若发现项目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每周联检一次,每月至少指派一各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9)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项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项目员工的工资、住宿、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
(10) 项目绿化养护所产生的绿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
(11)如因乙方养护不当(施药以及病虫害等方面)而造成树苗枯萎死亡,由乙方自费并根据项目养护苗木种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补种。如逾期拒不补种的,甲方有权选定其他苗木单位进行补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拒不支付补种苗木费用,甲方可在每月养护承包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补种费用。
(12)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作业事项。
(13)乙方应自行办理公共责任保险。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每月开展的项目园林养护质量评审(详见附件2)主要以周检结果为依据,并采取每周联合检查的形式;其中,周检查采取百分制,满分为一百分。周考核分达到99分,不扣减养护费;周考核分低于99分,扣减当月养护费的0.3%;周考核分低于98分者,扣减当月养护费的0.5%,周考核分低于97分,扣减当月养护费的1%。
2. 除本条第一款所及周检查以外,甲方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以下严重不合格项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月养护费的0.3%(不定期检查不计入周检结果中):
(1)在同一周的检查中,发现已经甲方指出为错误作业且重复出现三次的;
(2)在同一周的检查中,绿化作业垃圾连续三天未清理;
(3)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
(4)乙方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明显无关的事情;
(5)其他有违职业操守或引起客户投诉,经查证属实的行为或结果等。
3. 乙方员工与甲方员工或项目客户每发生一次争吵,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月养护费的2%作为违约金;乙方员工与甲方员工或甲方项目客户发生打架斗殴行为,乙方应立即调换员工,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月养护费的10%作为违约金。
4. 合同期限内如乙方养护人员短缺,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补足到位,且甲方有权按3000元/人的标准从乙方月养护费中扣除作为违约金。
5. 工作期内如使用的绿化物料、苗木、工具、设备低于、少于园林绿化管养报价表(详见附件2)约定的质量、规格、数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且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时间内补足。
6. 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十天仍未改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改善,由此产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台风、山洪等,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有关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两个月养护费额度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另行赔偿: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项目环境、降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难以为继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不整改的;
(2)乙方连续两周考核分低于96分的;
(3)经相关部门检查,项目绿化未能达到部门要求或合同约定标准的;
(4)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转包的。
8.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款项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形的发生,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需免责方须立即用电话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以书面方式将不可抗力情形详细情况及有关证明文件提供给对方,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2.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得免除或减轻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长期合作约定:乙方如严格履行合同,诚实信用,配合情况良好并为甲方提供了高质量、高效率的工作成果,甲方将与乙方长期合作;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要求及不诚信的,甲方将长期不与其合作。
2.双方应保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情况及代理人等有关资料和证件真实有效,如有变更,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
3.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专递(xxx)或专人送至本合同首页载明的通讯地址;xxx寄出第5日(无论对方签收与否)或对方签收日视为已送达。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后自动失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附件
1.园林绿化养护服务要求及标准
2. 园林绿化管养护质量检查评分表
3. 园林绿化管养报价表
4.合作协议
该等附件属于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绿化园林养护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委托乙方承包养护(简称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______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_____平方米,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年,季平均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c.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2.付款方式
a.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每3个月)平均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首期费用,以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的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6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园林养护合同篇3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市规划与建设局和××绿化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将××绿化工程1标段的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绿化工程1标段绿化养护
养护地点:公路收费站至五明路
养护面积:13000㎡。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自××绿化工程1标段工程竣工后至该工程移交给××建设局止。
三、养护职责
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三年养护经费为××绿化工程1标段竣工后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计养护费大写叁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写37993元,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
8、三年养护经费待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由业主方××建设局将原扣留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通过移交验收后直接拔交给乙方。
五、考核验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六、附则
1、所有经费,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取费。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园林养护合同篇4
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园林绿化养护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第二条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及面积: 。
2.养护内容:
(1)植物养护: 。
(2)植物保护: 。
(3)设施维护: 。
(4)水体保养: 。
(5)安保保洁: 。
(6)应急处置: 。
(7)社会服务: 。
(8)本项目招投标文件所附工作量清单可作为本合同约定的养护内容。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告知乙方,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4.乙方超出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g/tj08-19-20__)、《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 tj 08-702-20__)、《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dg/tj08-2105-20__)、《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35-20__)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专业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机构: 。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养护,并为甲方的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检查和考核的时间双方约定如下: 。
(3)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质量不达标,乙方应尽可能采取补救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担。若质量不达标责任无法明确或无法追究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指定 为本项目联络人。
乙方指定 为本项目负责人。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范围或清单,供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竣工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设施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或由乙方配合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接驳点,接驳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4)根据招标文件向乙方提供养护管理用房、场地及机械设备,有权限定所提供标的物的用途,并保留对标的物的监督与回收权。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甲方应及时将水电供应部门的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双方协商处理。
(8)按照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责任制度,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招投标文书或相关规定,配备具备相应技术证书(等级认定)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养护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员等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在养护过程中,须安排专人负责养护区域内的自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并记录台账,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文明施工;并设置养护铭牌,标明养护单位、养护范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6)养护期间,乙方须确保养护范围内的公用设施不受养护措施的影响。
(7)根据《上海市管线检查井盖管理和应急处置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设施产权人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8)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10)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1)根据相关规定,与甲方共同制定应急抢险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响应各类突发事件。
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以及降低用工配备与等级。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一线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安全教育,在进行风险作业时须落实相应措施,并由安全员监督指导。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产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予以修理或更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设置及更换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承担植物保护工作的,应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并优先考虑生物防治等低公害防治方法。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喷洒药物之前,乙方须将喷洒时间、线路、药物种类提前公开告知。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合同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应按规定处置,植物养护产生的绿化废弃物由乙方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置,费用由 承担。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湖泊、沟渠、雨水井等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作无害化处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也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事故按规定处置完毕后,按责任分别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养护施工所需管理用房、场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准备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应根据养护要求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材料、设备。乙方的配置清单如下: 。
(2)乙方应保证其自行配备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因不达标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
(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其中: 限定用途为 ,如超出限定用途,甲方有权予以收回并追究相应责任。
(2)合同期内,甲方提供的标的物的使用权限为以下 项:
a.有偿使用,费用为 。
b.无偿使用。
(3)双方商定,甲方提供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的交接时间: ,地点: ,双方签收确认。
(4)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场地、材料、设备,乙方签收后由乙方负责保养保管,合同履行期间的运行、保养费用由 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
?
双方的招投标文件、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因养护质量、养护工作等因素需调整合同价款,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照以下 项支付本合同养护价款。
a. (时间)前支付 元,作为预付款,支付方式为: ;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 ,支付期限为 ;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 ,支付期限为 。
b. (时间)前,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支付方式为财政直拨方式时,甲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请款手续。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在合同价款的 %以内进行核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
(3)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 方法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绿化园林养护合同篇5
(示范文本)
编号
柘城县园林绿化养护合同
柘城县园林绿化管理局 制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由柘城县园林绿化管理局制定,旨在为园林绿化养护双方提供方便、灵活、实用、规范的示范性文本。
二、本合同适用于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行道树、单位绿地以及其它性质的各类绿地的养护。
三、本合同文本未列事项,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四、本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五、园林绿化养护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可使用本合同文本,或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另行制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自下发之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
甲方(发包方)柘城县园林绿化管理局 乙方(承包方)柘城县绿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柘城县城区绿化带绿地四标段 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管理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第二条 养护范围、内容及标准
1.养护范围。(如因规划或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占用或增加绿地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增减养护范围。)
2.养护内容
管护内容是管护区域内的绿化苗木及行道树的施肥、除草、浇水、排水、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扶正、培土、补苗、垃圾清运、花池整修、安全防护、支撑固定及看护,硬化工程、园林小品、水电设施的维修与管护等。
3.养护质量及标准
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按照园林绿化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并达到以下标准: 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关系,依据树龄、生长势强弱及所需要的园林景观效果进行定干、定冠、定型、修剪,每年冬、春季修剪各1次。杜绝养护人员随意整修,否则修坏要赔偿; 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浇水、施肥要在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一般浇水、施肥视绿化苗木长势、墒情而定,全年灌水不少于10次、施肥不少于2次,施肥量,幼树每株施氮肥60克,磷:30克,钾:25克;6——8年龄树每株施氮肥300克,磷:150克,钾:100克,成年龄树每株施氮: 500克,磷:400克,钾:200克。
及时补植缺、死树木,补栽苗木规格要大于原有苗木一个等级。补栽苗木要在甲方技术人员的监管下进行。
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早发现早处理,一般要喷施预防性药剂4——8次;
树木上不得有乱扯、乱挂、刻画和钉钉等现象。
树木保护、支撑。①每年防冻处理,并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等措施,及时做好对高大乔木抗风暴的预防工作。如风暴来临,应及时检查、妥善处理。②用于支撑、固定的材料应紧固耐用,采用软性材料与植物接触。初冬均需对行道树进行根基培土、主干包扎、涂白;
管护好行道树树池,保持清洁、无垃圾、无杂草、无损坏毁。 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
生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按照修剪规范,适时进行绿化苗木修剪,及时剪去残花败叶、干枯枝叶和病枝,保证花灌木开花适时; 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适时进行浇水、灌溉,每周至少洒水1遍,及时冲洗植物枝叶上的尘土,保证植物叶片清洁,土壤墒情适宜;一年施肥至少3遍,春季以施复合肥为主(施肥量每平方米约 50克),夏季以施速效肥为主(施肥量每平方米约 38克),冬季以施有机肥为主(施肥量每平方米约 60克); 及时清除杂草;
及时补植缺、死苗木,补栽苗木规格要大于原有苗木一个等级; 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早发现早处理。1~3月份,针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喷药预防次数不少于5次;4~12月份,采取防治并举的办法确保无病虫害发生,坚决杜绝大的病虫灾害。如因防治不力造成病虫害的发生,轻的要保证有效治理,对造成重大损失的,除包赔损失外,终止合同履行,依法追究责任。
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
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4次; 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适时进行浇水、灌溉,每周至少洒水1遍(除连续降雨、冰雪、冰冻天气外),及时冲洗绿篱及色块植物枝叶上的尘土,保证植物叶片清洁,土壤墒情适宜;
适时施肥。一年施肥至少3遍,春季以施复合肥为主(施肥量每平方米约50克),夏季以施速效肥为主(施肥量每平方米约 38克),冬季以施有机肥为主(施肥量每平方米约 60克); 及时补植缺、死苗木,补栽苗木规格要大于原有苗木一个等级;
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早发现早处理。1~3月份,针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喷药预防次数不少于5次;4~12月份,应着重进行病虫害防治,确保无病虫害发生。如因防治不力病虫害造成损失,乙方除包赔损失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依法追究责任;
及时清理绿带、绿篱内的杂草、纸屑、塑料袋等各种垃圾,不得有堆物、堆料和乱搭、乱建、乱扯、乱挂等现象;
及时清理、修整损毁坏绿篱、侧石。 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及时控制病虫害;及时挑除杂草,保证草坪色泽正常、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
浇水灌溉。必须湿透根系层;应根据土质、生长期、草种等因素确定灌溉量;灌溉时间和时期:冷季型草坪在春秋二季充分浇水,夏季早晨适量浇水;暖季型草坪宜在早晚浇;夏季要勤浇水;雨后要及时排除草坪上的积水。
适时修剪。草坪在生长季节,应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冷季型宜为60—80㎜,暖季型宜为50—70㎜。草坪年修剪次数按草坪生长情况而定。
适时施肥。冷季型草坪宜在春秋季施追肥,暖季型草坪宜在晚春施追肥。追肥的时间和数量按草坪的生长情况而定。一般采用撒施和根外追肥的方法。
清除杂草。草坪杂草应及时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清除方法可采用人工除草、生物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采用化学除草剂必须经县园林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病虫害防治。病虫害应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采用化学防治应选择无公害药剂或高效低毒化学药剂。
其它养护。草坪中的树坑、花坛边缘应进行切边,保持线条
清晰。
如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造成灾害损失,除责成乙方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管理权。
卫生保洁
绿化生产垃圾及时清理;
及时冲洗绿篱及色块植物枝叶上的尘土,保证植物叶片清洁; 及时清理绿带、绿篱内的杂草、纸屑、塑料袋等垃圾; 绿带内不得有堆物、堆料和乱搭、乱建、乱扯、乱挂等现象; 加大护绿知识宣传,有得力的环保措施; 无居民投诉。
4.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3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3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7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5.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投工量
乙方投工量为:绿地每3000㎡/人、绿篱每2600㎡/人。甲方派驻监管人员2人(由乙方支付月工资800元/人)参与养护。乙方聘用人员须经甲方培训合格后方可录用上岗。
第四条 养护机械设备
乙方必须有完备的养护管理机械、设备、生产工具等,有与招投标书中承诺相符的设备、人员、技术等条件,并保证保持不变,否则甲方有权
随时解除合同关系。
第五条 办公场??
乙方作为养护专业企业,要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管理技术人员、固定养护专业工人、固定生产设备等。
第六条 管理机制
乙方应有完整的机构、完善的运营机制、完备的管理管理制度和措施,完全有效的灾害防治预案。
第七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第八条 养护监督考核 1.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可按照园林绿化管护标准和百分考核制度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并对企业管护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每月组织四次绿化管护工作检查,并按百分考核制度进行统计打分,根据考核分值拨付养护经费。检查时间是每月1日、8日、16日、24日各一次,检查时企业负责人和管护人员必须到场。甲方针对检查情况实行一月一总评、一年一表彰。对于一年内有三个月总评分数倒数第一者,将给予末位淘汰,与养护企业解除合同关系。
第九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3)如遇绿化特殊工作需求时(如迎接参观检查、创优评比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并给予配合。
(4)甲方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进行作业。
(5)对乙方提交的补苗计划(补苗费用全由乙方负责),要及时查验审批,以确保花木的完整与美观。对甲方提交的补苗、防灾、浇水、治虫、修整、保洁等措施和要求,乙方必须立即执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养护费用结算手续(经费包括补苗费)。(7)协助乙方维持施工秩序,尽可能提供方便。
(8)甲方组织的评比、会议、培训、参观、自查、迎检等活动,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要求参加,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否则一次罚款500元,2次罚款2000元,3次终止合同。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书的承诺为甲方受托管理的内容提供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之绿化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作时间,所有乙方绿化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卡上岗,应
保证每天的养护时间和实际效果。
(3)按照双方协商人数,选择素质良好,技术娴熟,形象好,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进场作业。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绿化养护员工若发现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修复完好。
(5)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每周联检一次,每月至少指派一名高层管理人员协助甲方检查绿化养护情况,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6)乙方应确保管护区域内绿化苗木的完整与美观.(7)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8)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8)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9)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10)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
0-
理好养护工作与行人的关系。
(11)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如因违规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2)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在签订管护合同时向甲方缴纳园林绿化养护质量保证金。养护质量保证金按年养护经费总额的10%缴纳,并于合同期满后,经验收合格方可返还。
(14)乙方全部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经公正有效的劳动用工合同。
第十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第十一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乙方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设臵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甲方认可的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自作主张不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根据危害损失程度的大小,决定合同的履行权。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臵。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
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养护工程价款随工程量的增减而增减。)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养护管理费用。3. 养护经费结算办法
合同签订月管护费用代号为A,月平均考核分数代号为B,实际管护费用代号为C。
B=月考核总分数÷考核次数。 C=A×b%。第十三条 养护工具与材料
乙方自行购臵养护工具与材料,并且垃圾清运、堆放地点的选择由乙方自己解决。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养护款。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乙方返工、窝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
(2)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按照养护标准要求养护质量连续2个月各项考核标准达标率低于70%,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除赔偿甲方损失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降低服务质量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无效果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合同到期时,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树木、花草、设施的完好无损。如有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养护权。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绿化园林养护合同篇6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养护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绿化养护有关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绿化养护与改建范围及内容:
1、地址: 浦江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
2、养护总面积 贰百玖拾柒点柒 平方米。
3、改建与养护范围单位大门内整体花坛。大型景观树种修枝整形。住宿后面花卉植物不在养护与改建范围内。
第二条:绿化养护与改建费用:
1、养护与改建费用: 17792.00 元人民币、(单价: 59.760 元/m2)
2、具体费用见养护与改建附表预算清单。
3、付款方式:
第三条:绿化改建养护期限:
本绿化养护项目自 年 月 日开始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绿化养护准备:
1、甲方负责绿化养护的联系人: 。
2、按甲方指定的绿化养护范围进行养护。
3、乙方负责绿化养护的代表人: 。
4、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绿化养护及改建范围内的植物品种、移植及补加的植物数量核实。
5、补加绿植见附表预算清单。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和标准进行养护与改建并接受甲方监督。
2、养护及改建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成活率100%。因乙方养护与移植的植物不当,造成植物死亡,经双方确定、乙方收到甲方整改书面通知书后7天内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
3、乙方保证绿化养护与改建后面积内无杂草、无虫害、无病死,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4、对有造型要求的植物,必须严格修剪与科学移植,使其保持良好造型。保持花坛花卉鲜艳,树木保持整洁美观(特殊树木除外)。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员因素造成养护改建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但在原有的树木歪斜所使用的材料可以用木头或钢管,具体材料费用由甲方认同后另行支付)。
5、各类因苗木种植和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均由乙方负责清理,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所发出的所有关于绿化的通知、函件等文本乙方均为认可。
7、甲方提供乙方水源浇灌养护与改建后的植物,
第六条:工作人员: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按公司及单位规则施工上岗,并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守则。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使用植物养护农药工具等。
3、甲方提供休息场地,供乙方人员休息及存放工具。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养护达不到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发出整改书面通知书或口头通知。乙方5天内未于整改的,甲方可扣除改建与养护的费用%10。20天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必须把预先多收的养护与改建费用全额退回。
第八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费用首付工程的%20结算,工程结束后。余款一次付清,工程结束一个星期后甲方无辜拖延余款,甲方承担乙方所产生的务工损失费用(按%15计算)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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