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合同可以为合作双方提供法律保障和救济,提前拟定一份详细的合同能够防止合作过程中出现利益分配不公的情况,保障双方的权益不受侵害,一团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跟项目签合同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跟项目签合同篇1
委托估价方(甲方):
受托估价方(乙方):
甲方因挂牌出让土地的需要,特委托乙方对位于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价值评估。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特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估价基准日:以甲方在《土地评估委托书》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目的,采用科学方法对上述资产予以科学、客观、公正地估价。
三、针对该项目乙方应在甲方全部评估资料提供完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估价作业,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土地评估技术报告》书和备案文件及备案表。
四、针对该项目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委托对象的产权管理、使用状况及涉及本估价业务的相关资料提交给乙方。甲方应保证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影响估价结果应由甲方负责。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的,甲方需派人陪同并应提供方便和配合。
五、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委估资产的资料要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密给他人。
六、甲方应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评估费用:
1、以每宗地为单位按资产总额实行分档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评估费;
2、评估资产额在100万元以内部分,按资产额的4‰收取评估费。
3、评估资产额在101~200万元部分,按资产额的3‰收取评估费。
4、评估资产额在201~1000万元部分,按资产额的2‰收取评估费。
5、评估资产额在1001~20x万元部分,按资产额的1、5‰收取评估费。
6、评估资产额在20x万元~5000万元部分,按资产额的0、8‰收取评估费。
7、评估资产额在5000万元~1亿元部分,按资产额的0、4‰收取评估费。
8、评估资产额在1亿元以上部分,按资产额的0、1‰收取评估费。
七、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规定的时间交付《评估报告》书。
八、甲方如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委估资产的资料给乙方,乙方可按甲方耽误的时间延迟交付《评估报告》书。
九、甲方如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即:已完成外业调查和资料收集],甲方则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估价费用;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支付给乙方全部评估费的50%,或已预付的评估费乙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十、其他事项
?1】如因不可抗因素(如:天气等)造成乙方延期交付《评估报告》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自收到《评估报告》书之日起七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可向乙方提出重估申请;乙方自收到甲方重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重估报告,如重估结果与原结果一致,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重估金额应收取的评估费的60%;如甲方对评估结果仍不服,则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或鉴定,对鉴定结果仍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甲方将乙方的评估结果合入整体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中,如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都将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跟项目签合同篇2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开发商: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开发范围
为进一步发展旅游事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增加财税,甲方提供所辖乡内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区域)的山场、土地、河流、水库与乙方合作进行综合旅游开发;
二、开发经营期限
旅游合作开放经营年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旅游开发投资规模
旅游开发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三年内资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万元(包括:规划费用、广告投入、人员培训、旅游促销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从开业开始,前_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以后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
2、景区门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经营收入,甲方不参与利益分配,属投资商所有;
五、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负责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申报金川乡旅游开发项目有关事宜和相关手续;
2、保证乙方的经营性用地(停车场、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厕等)、旅游开发所需建设用地免费征用木材甲方应负责支持乙方落实,除国家法律规定的规费外,乡政府及村委会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村民的'青苗补偿费由乙方按最优惠价格负责补偿;
3、负责与村委会签订旅游开发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负责景区公路的建设、维修,徽派民宅的维修保护;
5、负责旅游区内的林政管理;
6、协助处理社会治安;
7、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
8、负责动员村民配合旅游开发种植所需的农作物;
9、协助乙方落实该景区旅游规划的具体执行;
10、保证景区内的“三通”问题,即路通、电通、水通;
乙方的义务:
1、负责景区开发的所有投入;
2、负责提供景区整体规划,并报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有按期缴交甲方门票收入分成的义务;
4、有按开发项目和开发时间完成旅游开发的义务;
5、负责建设景区内的旅游步道;
6、有保护当地资源的义务;
7、有照章缴交税费的义务;
8、有引导当地村民发展旅游经济的义务;
9、负责落实“四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营销;
六、违约处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导致乙方无法开发、经营,除负责赔偿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费用外,另补偿乙方所投资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乙方所有投资的全部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确保在开发范围内,不准他人在景区公路沿线、游步道和景点兴建任何建筑;
2、旅游开发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再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合作内容;
3、在景区内如甲方新增其他行业开发项目,不得影响旅游景区的规划与经营开发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执行;
4、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乙方续包,如乙方未能继续承包,其投资经营的基础设施(门楼、停车场、游步道、)无偿交给甲方,投资景区配套的服务设施, 乙方全权处置,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5、乙方在开发中涉及有关林木问题,需事先报告甲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经济严重损失,以致无力缴纳规费和门票收入,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提请仲裁机关解决。
八、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旅游局一份,景区所在村委会各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补签协议,并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备注: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签字)
乙方代表:_________(签字)
甲方名称: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
e - mail: _________
e - mail: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_
跟项目签合同篇3
项目名称: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合同编号由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填写;
2.合同份数一式份;
3.合同中凡是需要签字的地方均应采用手写体;
4.由多页构成的合同应盖骑缝章。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勘查单位)
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勘查成果和经费合理使用,顺利地完成勘查工作。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守信的基础上,就
项目勘查工作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勘查范围、期限及技术质量要求
1.勘查范围:勘查区坐标及面积见勘查许可证或勘查区预留证明(附件1)。
2.勘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3.技术质量要求:按甲方下达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和通过甲方审查批复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附件3)及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第二条项目实施、施工方案变更与终止(中止)
1.项目实施:设计通过审查批复后签订勘查合同,勘查合同签订后野外勘查工作方可开始施工。但是,在保证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并报甲方备案后,可以提前或者推迟施工。
2.项目施工方案变更:指项目总经费不变的情况下,需要对工作手段、工作量进行调整和变更。
(1)项目调整和变更的程序:由乙方向甲方委托的监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和工作变更方案(包括变更依据、内容、调整方案和图件),监理部按照项目变更的权限划分,正式行文批复或上报基金中心并附监理部意见,由基金中心审批。
(2)乙方必须在项目变更申请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3.项目终止(中止)
(1)正常终止:乙方通过项目成果验收、结算和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甲方出具项目验收单,并支付给乙方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后视为项目正常终止,合同自然终止。
(2)不可抗力终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项目终止。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履行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根据第八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通知另一方终止项目。
(3)中间中止: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中止和任何一个年度的勘查工作结束(没有必要续作项目)的中止项目。必须编写成果报告并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同时进行项目清算,按第二条第3款第1项和第三条第2款规定办理项目终止。
4.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进展,甲方有权提出和决定项目变更、中止,但必须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5.在勘查工作中发生与项目设计有重大变动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提出项目变更、中止的建议,该建议必须在项目变更、中止因素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项目变更、中止的报告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三条项目经费支付方式及结算
1.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为人民币¥万元(大写:),项目经费采用首付款、进度款和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分阶段进行拨付。
(1)首付款:在勘查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拨付。
(2)进度款:除5%质量保证金外,余款根据项目施工进度、监理报告或年度报告,经甲方审查确认后按甲方规定向乙方拨付。
(3)质量保证金:甲方保留项目经费预算总金额的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甲方对全部项目成果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经费结算:根据项目野外验收及项目监理报告、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确认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20xx),进行结算。
第四条地质资料与成果
1.地质资料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实物资料及成果资料。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地质资料归出资方所有,乙方为项目资料汇交责任单位。
2.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符合国家地质资料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3.乙方应在成果报告审查验收意见书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资料纸介质二套和电子文档资料一套。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土资源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汇交成果、实物和原始地质资料。
4.原始资料汇交、实物资料保管:项目完成后按野外验收结束后的补充约定,明确原始资料汇交、实物资料保管的具体事宜。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的原始资料和实物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资料档案目录,甲方有随时查阅的权利。
5.乙方应对项目所获得的地质资料及最终成果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也不得接待他人查阅原始记录、图片和实物等相关资料。依照中国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要求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授予甲方下列权利:
(1)执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全程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勘查成果及合理有效使用项目经费等;
(2)执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以下简称“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组织实施项目的监理工作;
(3)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设计、工作进程、成果报告进行审查。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查项目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财务规定和本项目的设计预算规定。不定期检查工作质量并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2.本合同约定甲方履行下列义务:
(1)按第三条第1款项目经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拨付项目经费;
(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出的有关事宜的批复、答复等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项目结束后及时办理决算手续;
(3)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3.本合同授予乙方下列权利:
(1)根据批复的设计组织施工,自行完成各项地质勘查工作任务。如确需分包转托外协单位完成的,按照工作内容和条件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外协单位,并事先报经甲方同意,在项目设计书中明确承担的工作内容和经费,与外协单位签订分包外协合同,并报甲方备案。外协合同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外协费用由乙方与外协单位结算;
(2)通过项目实施形成的相关的勘查新技术、新方法,有权申请专利、申报项目成果奖和在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中署名,但需经甲方同意,并注明由甲方资助。
4.本合同约定乙方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以及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2)严格按项目任务书、审查批复后的项目设计组织开展项目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根据设计书要求,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设备要求,满足设计的执行;
(3)遇有突发或需要及时处理的事宜时,应先采取合理措施,防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对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及时告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
(4)编写项目设计、季报、年报、阶段性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项目终止(中止)报告和项目续作申请等。编写新立项目申请探矿权登记的相关材料,协助完成探矿权年检等工作;
(5)保证项目勘查成果资料和原始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不实和虚假内容;
(6)解答甲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询问,提供财务、统计、权益等相关资料。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不截留、挪用或挤占,并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的监督;
(7)项目施工和找矿勘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应向甲方通报;
(8)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尽责尽力协调好外部工作环境,按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勘查区的环境保护,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保障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及合同中止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勘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第三条第1款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但是由于国家财政预算拨付的原因,影响项目经费的按期投入,甲方应向乙方说明。
2.乙方违约责任:
(1)勘查工作严格按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勘查范围内实施,如违反上述规定,擅自使用本项目经费投入在勘查区外围或其它地区进行勘查工作,导致的后果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
(2)故意降低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拒不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和质量体系运行中的重大欺骗行为造成质量事故者,除返工费用自理外,还应支付甲方年度项目经费5%的违约金;
(3)违反第五条第4款第6项规定,乙方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经费以及随意转拨项目经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暂停拨款、并追回各款项,支付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4)违反第五条第3款第1项,自行分包或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乙方私自决定、或提出未与甲方协商一致,导致的项目变更、中止,造成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拨付给乙方的全部项目经费,并支付年度项目经费5%的违约金;
(6)乙方未能按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勘查工作,导致项目延期;或因工程质量、甲方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作内容等原因,导致的返工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7)一旦发现乙方提供的勘查成果资料和原始资料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勘查合同,追回项目经费,并要求乙方承担项目经费5~10%金额的违约金。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为违约行为,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违约时,应由各方按照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适用法律与关联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合同涉及的管理文件、规定、技术规范及标准等由下列文件释义:
(1)《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
(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附件3);
(3)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委托监理合同书、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投资合同书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追加投资合同书;
(4)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20xx);
(5)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
3.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均受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约束。
第八条其它约定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因而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公共机构及土地所有者的行为,导致勘查工作无法实施的事件。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应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通过协商,找出公平的解决办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若不可抗力对双方造成重大损害,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并且双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的,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但条件是该方已履行其在本条下的义务。
(4)乙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完全履行项目工作时,应报甲方同意后,编写地质报告,做好地质资料汇交和归档工作,进行财务核算,并将剩余的项目经费退还给甲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人进行协商并补签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信函应以信件邮递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或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一切通知和信函均应发往下列有关地址,直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610室(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传真:010-68085656/010-68085621
e-mail地址:
联系人:
乙方:(勘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e-mail地址:
联系人:
4.针对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应先由双方商议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6.以下所列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附件:1.勘查许可证或勘查区预留证明
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
3.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
双方正式法定/授权代表已于下文所述的日期在地区签署本合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项目勘查工作评审验收、资料归档后失效。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乙方:
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跟项目签合同篇4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根据本项目的建筑特点和工程整体造价,结合当地的消费水平以及甲方的设计要求及投资情况,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下列协议条款:
第一章 项目概况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
第二条 工程项目地点:8
第三条 工程项目规模:
第四条 工程项目投资总额:
第二章设计范围
第五条 项目平面流程设计:即项目流程功能布局整合设计。
第六条 项目工程基础平面设计:包含健身区、男女浴区、泳池区、等设计、
第七条 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效果图:包含走廊、男浴区、女浴区、健身区、等部位效果图。
第八条 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图:包含平面、顶面、立面、剖面图、装饰节点详图。
第三章 设计内容
第九条 平面流程设计
甲方提供项目对应的原始平面图,乙方依据约定时间按时提供设计范围内的平面设计图。
第十条 效果图设计阶段:乙方提供设计范围内走廊、男浴区、女浴区、健身区、等部位效果图。
第十一条 施工图阶段:乙方提供效果图设计方案,经甲方审核认可后,乙方进行全部施工图纸设计,即设计范围内相关的面平、立面、顶面、剖面图,包括细部大样图。施工图纸a2 a3。
第四章 设计期限
第十三条 项目平面流程设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完成。
第十四条 效果图设计:平面流程设计甲方认可后日完成。
第十五条 施工图设计:项目平面流程设计定稿后 日,根据施工进度,分阶段完成。
第五章 设计费及付款方法
第十六条 设计费:总设计费 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付款办法: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三十,暨 万元人民币。平面流程设计、效果图完成交付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五十,暨 元人民币。施工图设计完成,立面、顶面图完成,细部大样图完交付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暨 万元人民币。
第六章 双方责任
第十八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相关原始资料及文件,须以书面形式说明设计要求,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有较大修改,须及时提前征得乙方同意, 因修改设计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三)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四)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五)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六)甲方应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七)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方案设计后应及时在 7 天内审核并书面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视甲方已经同意。
第十九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向甲方提供设计图纸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只二。
(二)乙方负责设计交底和辅助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在不影响工程总造价和设计周期的情况下,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对设计提出的修改要求。如遇重大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原设计与施工发生矛盾或出现无法实现原设计的情形,乙方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重新提供合理设计方案。
(四)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机额相等。
(五)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全额返还首付设计费,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六)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会议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七)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项目资料图纸,并以书面形式说明设计要求。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十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均可向各方本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均可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三十一条 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二条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或施工委托管理合同。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项目中,装饰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并且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立即生效。设计图纸经双方盖章确定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设计工作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设计费后,本合同失效。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公司:公司:
代表人:电话:日期: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跟项目签合同篇5
根据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五活”工作的通知》(x办〔20xx 82号)文件要求,县水务局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我局有关县政府投资项目合同进行认真摸排活理,现将自查情
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xx年至20xx年,县财政投资水利项目共21项,现已全部建设完成,签订合同共17份。根据已签订合同要求,县政府投入资金总额应为4567.419万元,现已拨付1903.0474万元,县财政尚欠款金额为2664.3716万元。现已竣工项目分为两类:已竣工未审计工程和已竣工验收审计(未完成结算的)工程。
具体项目工程款结算情况如下:
(一)已竣工未审计项目工程款结算情况
xx县水务局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已竣工未审计工程共13项,其中各工程完成情况分为三类:已竣工在审工程、已竣工未验收未审计工程、已竣工已验收未审计工程。各项目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1)xx县20xx年宵町刘村治理片水利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332.0534万元,竣工决算金额为355.8267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355.8267万元。68.242万元,竣工xx县水利中心站建设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68.242万元,竣工决算金额为68.242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68.242万元
xx县凤凰沟溢流坝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82.7774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90.2859万元,县财政已拨付金额为66.2219万元,欠款金额为24.064万元。
xx县20xx年病危桥修复新打机井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440.9839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449.015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449.015万元。已竣工未验收未审计工程。
xx县s307线路边沟整修工程现已竣工,签订合同金额为52.3351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52.3351万元,县财政已拨付40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12.3351万元。
xx县花沟镇、陈大镇机井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149.6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149.6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149.6万元。
xx县20xx年龙山西阳及曹市镇综合治理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619.1856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619.1856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619.1856万元。
xx县20xx年“7工淮杯”奖补项目宵町镇、石弓镇综合治理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192.3828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192. 3828万元,县财政已拨款xxx.6680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57.7148万元。
xx县20xx年美好乡村建设水利专项治理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97.20xx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97.20xx万元,县财政已拨款68.0457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29.1624万元
xx县20xx年病危桥修复及新打机井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362.5789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362.5789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362.5789万元。
3.已竣工已验收未审计工程。
xx县xx镇王营村桥梁工程现已竣工,签订合同金额为36.2479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36.2479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36.2479万元。
xx县xx镇王营村抗旱打井工程已竣工,签订合同金额为30.5505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30.5505万元,县财政已拨付金额为24.4404万元,现县财政欠款金额为6.1101万元。
xx县100万只羊产业项目龙山养殖场桥梁工程已竣工,签订合同金额为27.9971万元,县财政预拨付29.5万元,现已拨付22.3977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7.1023万元。
(二)已竣工验收审计(未完成结算的)项目工程款结算情况
xx县水务局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竣工验收审计未完成结算的项目工程共3项。具体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1.xx县20xx年病险桥梁修复及新打机井工程,xx县水利工程处负责,工程竣工时间为20xx年7月30日,签订合同金额为552.7738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552.7738万元,县财政已拨付金额为276.3870万元,现欠款金额为276.3868万元。
2. xx县20xx年禾景农业示范园灌溉系统配套工程现已竣工,签订合同金额为45.8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45.8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45.8万元。
xx县武家河道源桥工程,合肥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完工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签订合同金额为xxx5.1855万元(其中市级投资1045.10万元),县财政已拨付金额为xxx.086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xxxx万元。
xx县武家河道源桥老子生态园绿化工程,为xxxx1恒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完工时间为20xx年12月18日。签订合同金额为xxxx.5xxx万元,县财政已拨付金额为xxx.5xxx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15万元。
二、自查结论
20xx年至20xx年,我局对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的.各个环节是严格按照相关类别项目专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的:
一是对工程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根据工程进度,对县级以上财政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度。
二是主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防止滞留、挪用现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三是在工程经费拨付上,严格履行合同,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每笔资金先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经建设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再经财政局分管负责人签字财政局农业股支付。
20xx年以来,我县水利专项资金能按上级计划安排使用,均无截留、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
我局在充分认识到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的基础上,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的最终目标。
以上是我县水务局对20xx年以来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同活理的所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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